由人民评政绩 以实绩求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政绩的标准是为民造福,政绩的评价也应该由人民说了算。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群众观所决定的。我们出政绩是为了人民的,是不是政绩也不应该自以为是,而应该以人民的感受、人民的评判为最终标准。人民是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无疑也应该是政绩的最终评价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这与老百姓所说“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是一致的,必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政绩考核的“硬指标”,加大其在选人用人中的权重。
怎样做出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首先要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忧民、爱民、为民、惠民之心,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为人民”绝对不能变成“为自己”,被私利蒙蔽就会行为变异,背离初心。“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党的干部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党的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把群众装在心里,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其次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注意工作的连续性,不能“新官不理旧账”,既要解决现实矛盾,也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糊弄老百姓,欺骗上级;不能片面追求“政绩工程”,另搞一套,标新立异、好大喜功、劳民伤财为后任“挖坑”。一茬接着一茬干,出来的才是实绩。必须明确好事实事的概念,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概括而言,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
最后,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形成选人用人靠工作、靠实绩、靠人品、靠公认的风气,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党的优良传统就是不让老实人吃亏,广大干部看到老实人没有吃亏,才能把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作为人生信条,自己才能稳步向前。
(作者刘德中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