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民主党派独特优势 助力提升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效能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民主党派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效能、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 坚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督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让权力更好为人民服务的政治制度。1945年7月,毛泽东对黄炎培提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以跳出“历史周期率”的著名论断。人民政协成立后,民主监督的概念经历了从“提意见”到“互相监督”到“民主监督”再到“协商式监督”的发展过程。
(一)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托人民政协的制度设计和有效载体,对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等所进行的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有规范的监督程序,有特定的监督范围,具有一系列政策和机制的保障,拥有较强的程序性、规范性、权威性。同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采用的是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依据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开展的协商式监督。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必须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是一项重大政治原则。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才能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前进,更好发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作用。
(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民主监督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事关人民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开创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的根本要求。人民政协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总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断开拓新局面。
二、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提升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效能中的独特作用
(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优势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有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天然优势。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有着独特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挚友、诤友,可以通过人民政协提出批评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发挥其“共识性”“合作性”“建设性”的监督作用。
(二)充分利用民主党派与人民政协同频共振的职能优势
人民政协为民主党派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重要平台,民主党派也为人民政协做好民主监督工作贡献力量。民主党派通过向政协提交提案、书面和大会发言等形式进行民主监督,积极参加人民政协组织的围绕促进各级党的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会议、视察、调研等形式的民主监督。
(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组织坚实、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特色优势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民主党派拥有完善的章程和组织架构,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行动能力,民主党派组织党派成员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具有系统性、组织力和行动力。民主党派汇集了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所联系的群众非常广泛,能够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提供及时、广泛且真实的信息,为政府改进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三、 民盟为更好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贡献智慧力量
(一)积极在政协平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民主监督也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民盟中央充分履行参政党职能,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充分利用人民政协平台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注重发挥民盟界别特色和专业优势,持续在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建言献策,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多务实管用的建议。在民主监督工作中坚守合作初心,加强交流研讨,提升监督实效,为推动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更快更好地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
(二)认真做好专项民主监督工作
专项民主监督是中共中央赋予民主党派的重大政治任务,开辟了多党合作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新领域,开启了各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探索,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新途径,开创了彰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新实践。2016年至2021年,受中共中央委托,民盟中央对口河南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2021年6月开始,按照中共中央的总体部署,民盟中央又开展了对口云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仅2024年,民盟中央领导就先后4次带队赴昆明、丽江、大理等地,就推动滇川两省共治泸沽湖、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等开展深入调研,促进长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三)更好发挥盟员代表委员的民主监督作用
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是发挥党外人士民主监督作用、有效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民盟中央积极推荐民盟盟员担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各级司法机关的特约监察员、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职务,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工作进行民主监督。民盟盟员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结合各自的专业领域和实际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参加相关考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积极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使民主监督更加监之有据、督之有理。
(作者温华军系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民盟中央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