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
●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有利于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为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注入活力和动力
●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就要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和独特创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都作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的重大部署。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浙江省政协传承弘扬好习近平总书记留给浙江的宝贵财富,不断深化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持续推进民主监督实践,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3个制度文件,为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2023年省政协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机制改革工作,获得了浙江省改革突破金奖。
深刻认识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的重要意义
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是我们党着眼于新征程上进一步提升民主监督水平、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作出的重要部署,具有深远的战略考量。
这是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本质上是人民监督,是人民内部各方面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毛泽东同志在“窑洞对”中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周恩来同志说过,“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实际上是扩大民主”。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有利于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更好保障最广大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凝聚起团结奋斗的意志和力量。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有利于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反映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矛盾和风险,助推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有利于在监督中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增进团结,汇聚起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这是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民主监督显示出旺盛生命力和蓬勃生机活力,但仍是政协履职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有利于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为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注入活力和动力。
准确把握政协协商式监督的特色优势
协商式监督明确了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赋予了民主监督新蕴涵,集中体现了民主监督的特色优势。
同心同向的政治优势。协商式监督源自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是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同向发力的合作性监督,有利于达成思想共识、目标认同和行动统一,推动社会各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就要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完善党领导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党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各项要求。
督以成事的专业优势。协商式监督要义是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在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过程中增进团结、凝聚共识,是“建设性”监督、“成事性”监督。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就要优化重点监督方案生成机制,尊重委员民主权利,发挥委员专业优势,鼓励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认真严肃、有理有据开展批评,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凝心聚力的民主优势。协商式监督是基于协商民主而形成的融协商和监督于一体的监督形式,不具有权力性和强制约束力,靠的是平等协商的民主精神,靠的是切中要害的真知灼见,靠的是以理服人的方式方法,其本质体现的是有事好商量的人民民主真谛。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就要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规范有序的组织优势。长期以来,人民政协形成了以政协章程为核心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完备组织体系,搭建了多层级的履职平台,具有监督方式多样、参与主体多元、程序机制规范的独特优势,是一种有组织的监督。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就要适应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要求,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创新监督实践,提升监督的质量实效。
推动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持续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更充分地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优势作用。
一是完善党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机制。党的领导是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制度,推动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进一步推动各方面增强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倾听、积极采纳来自人民政协的意见建议,营造良好氛围和条件。实践中,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自觉聚焦中心工作谋划安排民主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点监督议题列入党委政府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并报党委批准后实施,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确保监督正确方向。近年来省政协围绕持续擦亮“千万工程”金名片、加快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和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集体民主监督,都纳入了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做到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
二是完善民主监督融入政协履职全过程的机制。人民政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开展监督过程中要统筹履行政协职能,坚持把协商贯穿于民主监督的全过程,寓监督于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调研监督等基本监督形式的作用,尤其要在组织开展各类协商活动中增加民主监督比重,通过深入调研真切感知经济社会实际运行状况、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围绕落实不力提出批评意见、针对存在不足督促整顿改进,进一步彰显监督功能。比如,我们连续5年围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开展监督,组织三级政协2万多名委员以小分队、小团组方式明查暗访,聚焦危险废物处置举办民生协商会,开展“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委员视察,就城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召开界别协商会,围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组织委员参与立法协商,串起了履职链、工作链、成果链,形成了多年同主题、年度有侧重、几届成系列的履职品牌。
三是完善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协调配合的机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等监督形式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和合作性。要把政协民主监督纳入国家监督体系,通过推动主体互动、内容贯通、形式对接、机制协调,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释放政协民主监督功效。实践中,我们加强与行政监督相结合,通过担任特邀监察员、机关效能监督员等方式,组织政协委员对党风、政风、行风进行监督。与浙江新闻媒体合作创建了“同心桥”“同心树”“之江同心”等专刊、专栏、专题节目,扩大监督影响力。经省委批准,探索建立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围绕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协力增进民生福祉、协作推进作风建设、协商督办提案办理、协助开展监督评议,建立政情通报、联席会商、工作调度、线索移交等机制,增强整体监督效能。
四是完善民主监督与数字技术相融合的机制。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给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新途径、新手段。要主动运用数字网络技术,推动民主监督的组织机制、方法流程、手段工具进行系统性重塑,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比如,搭建“互联网+监督”多跨业务场景,实时传送、现场感知、跨区协同,促进从传统监督方式向科学、全程、全面监督转变;汇集监督工作中的各类数据,通过数据建模、研究和深度分析,生成可供决策服务的结果数据,确保监督项目更精准。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成果,开发上线“浙江政协·掌上履职”平台,搭建“随手拍”“快捷报”等跨场景应用,实现监督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2023年,围绕迎亚运盛会开展监督,上线“协商在线·三级联动民主监督”应用,贯通基层智治系统,以“快捷报”形式图文并茂反映群众关切的问题,办复率超过80%,被称为“最便捷、最实用、最高效”的监督方式。
五是完善民主监督组织实施机制。政协民主监督是一项严肃认真的政治活动,贯穿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各环节各方面。要坚持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促进与党政工作有机衔接、监督与协商协同互促、政协组织间联动配合,不断拓展监督广度、深度和效度。特别是要加强监督活动程序设计,规范监督计划制定,完善监督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沟通协调、成果运用等机制。近年来,我们系统规范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等8个方面监督内容,规范了会议监督、专项监督等12种形式,细化了制定计划、拟订方案、组织实施、审议意见、办理意见、反馈落实的民主监督“六步法”程序机制,明确监督议题必须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重点题目由主席会议成员牵头负责,确保监督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六是完善促进民主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做好民主监督“后半篇”文章,是提升监督实效的重要环节。要完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包括完善监督意见的甄别、整理、报送机制,探索将监督的建议转化为党政部门决策的议题和执行的方案,探索建立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共同督办的机制,探索对重大监督意见建议再调研再协商再监督的机制,推动监督成果转化落实。这些年,我们制定省直党政部门同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的文件,建立定期联系、会商办理机制,制定协商计划时就明确办理反馈主体、内容、时限;对政协报送的监督成果,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作出批示的,列入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对一些办理落实难度较大、周期较长的意见建议,通过连续调研、跟踪视察等形式对重点工作进行持续跟踪,促进重要监督意见建议真落地、真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