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 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治理能力,释放文化遗产活力,为发展文化生产力注入积极力量,从供给侧发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这为新时代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擘画了清晰的发展路线图,提供了行动纲领。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是推动文化遗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助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因此,首先要深刻理解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同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是立足当下,以问题为导向而做出的科学决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已成为制约文化遗产保护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亟须从制度设计层面予以解决。此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具有突出的前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农业文化遗产、工业文化遗产、水利遗产等保护传承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但在保护与管理遗产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从体制机制层面开展改革工作,既是时代的要求,也能规避前进道路上可能出现的机遇和挑战。
其次,要深刻理解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的丰富内涵。
坚持保护第一是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实证,也是坚定文化自信、凝聚民族精神的有力支撑。只有精心守护好文化遗产,才能挖掘其丰富内涵,推动有效利用,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蓄势赋能。这就要求从体制机制层面,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的历史文化遗产,维护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的延续性。
坚持系统观念是贯穿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的主线。《决定》明确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这比既往提出的加强协调机制建设更进了一步,意味着要统筹处理好各类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文物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改善,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和自然遗产协同保护。
坚持跟踪问效是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决定》要求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这一要求为推进文化遗产保护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抓手,有助于进一步巩固保护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的为政理念,破除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立的错误观念,强化各级文化遗产主管部门的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取得工作实效。
再次,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需多措并举系统推进。
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统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这就需要以问题为导向,从规划设计、法律建设、政策支撑、资金保障等多方面切入,推动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章制度的修订,强化文物保护工程公益属性、研究属性,探索以设计为主导的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制、设计施工一体化等模式。探索勘察设计取费与修缮对象复杂度挂钩的管理机制。推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日常保护维护的体制机制改革。系统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评估与工程技术效果跟踪评价。
牵住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国家重大工程“牛鼻子”,进而以点带面,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可以通过系统整合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沿线的重要文物和文化资源,进而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作为“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将承载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难度大、投入大、产出大的文物重要基础科学研究,面向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开展文物适用性评估、安全可靠性评测与技术成熟度评价,解决科研成果应用等瓶颈问题。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程既有利于总结运用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实践经验,也将成为深入开展体制机制建设的试验田。
一体推进文化遗产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教育、科技、人才的支撑。这就需要进一步构建文化遗产保护独立学科体系,加快建设中国文化遗产大学,从而培养高水平科技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以人才带动科技创新发展,为文化遗产保护强基赋能。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