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频道 >> 要闻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核心要义与构筑要求

2024-04-19 17:20:29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2024年第4期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课题组我有话说
0

  在走向世界、走向未来、走向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作为命运共同体的中华儿女,如何保持定力、实现自我确认,如何辉光日新、适时作出改变,成为一个迎接时代机遇和挑战的重要课题。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要坚定什么信仰?要增进什么力量?要满怀什么希望?归根到底,取决于我们共同建设和坚守一个什么样的精神家园。对此,理清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核心要义、明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构筑要求,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理论探索的关键。

  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探索不仅是一个纯粹的知识论问题。作为人民安身立命之本、国家为政固本之基、民族凝心聚魂之要,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本质上是一个具有生存论之自觉意义的公共政治问题。思考并回答该问题,不仅事关各族人民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也事关中国的国家文化软实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事关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核心要义

  什么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概言之,就是我国各民族共同拥有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世界。此一精神世界,建立在各民族长期不间断的交往交流交融基础上,是各民族思想世界、文化世界、道德世界、审美世界以及心灵世界内在感统与交融。其广袤性和丰富性,一如满天星斗,点缀并充盈着各民族共同仰望的精神天空;又如满城灯火,照亮并温暖着各民族携手前行的心灵道路。

  (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承载各族人民价值理念的思想领地。各族人民不仅共同开拓了中国辽阔的疆域领土,也共同耕耘了中华文明广袤的思想沃土。作为人所独有的精神思维活动,思想总是散发着理性思辨的光芒。正是依托思想,各族人民才通过精神的生产和不断再生产,开拓耕耘出一片属于中华民族的思想领地。

  早在先秦时代,儒、墨、法、道等诸子百家,就依托思想的勃兴、思辨的争鸣,带来中华民族精神上的觉醒。这笔宝贵的思想财富,不仅奠定了中华文明精神的轴心,也确立起对中华民族而言具有永恒价值的思想典范。如今,中国人的思想世界仍然以此为源、据此为本、代代承袭。高山仰止,没有高度就不会表现出五千年灿烂而统一的文明,没有深度就不会长期连续而稳定。作为世界上唯一绵延不断且以国家形态发展至今的伟大文明,中华文明表现出了突出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决定了中华民族必然要走自己的路,也决定了各族人民必然要秉持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

  如今,中华民族更加需要守护好共同的思想领地,尤其是面对精神空虚、信仰危机、谬误迷思等带来的各种意识形态挑战,思想领地和思想防线的重要性越发显著。因为思想领地承载着各族人民核心的价值观念、崇高的理想信念,不仅能够充实并丰富各族人民的思想意识和精神世界,还能提升和塑造中华民族作为伟大民族的思想追求和精神品格。只有拥有了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才有主心骨。只有拥抱了共同理想信念,一个民族才能真正凝心聚魂。

  (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汇聚各族人民优秀传统的文化宝库。各族人民不仅共同书写了悠久的中华文明史,也共同创造了璀璨的中华文化。思想孕育文明,文明积淀文化。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传承了各族人民最优秀的文化传统。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渗透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

  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逐渐形成了以炎黄华夏为凝聚核心、“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格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态,带来了各民族向内凝聚的持续动力,促进了各民族多元文化向共同文化的交融汇聚。中华文明以其突出的包容性将内部差异极大的广土众族整合为中华民族,以其突出的统一性将各民族文化融为一体,为我们留下多元一体这笔宝贵财富。作为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集大成,中华文化拥有古老的文化传统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拥有深厚的家国情怀和深沉的文化底蕴,不仅见证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也凝结为各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精神财富。

  如今,中华民族更加需要传承发展好共有的文化宝库,特别是面对历史虚无、文化轻视、文化流失等文化建设挑战时,重振历史自觉、增进文化认同就成为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内容。各民族的文化典籍浩如烟海、文物古迹灿若星河,文化精神财富值得流传;各民族团结一心、抵御外侮的历史记忆和光辉岁月值得铭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风貌值得书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也是我们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

  (三)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彰显各族人民文明风尚的道德共识。各族人民不仅在互动交往的共善追求中形成了道德共识,也共同培育出伟大而崇高的民族精神。道德共识是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共生共在的历史与现实需要下形成的对共同生活规范的一种普遍认识,也是对崇高精神的内在追求,是中华民族持续向上向善、积极振奋的内在动力,也是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纽带。

  无规矩不成方圆,自先秦时代起,古代先民就有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讲辩证、尚和合、求大同的尚德规范。天下为公、大公无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团结友爱、止于至善等,是为各族人民所接纳并稳定下来的道德伦理与习俗规范,是中华民族孜孜不倦的道德追求和精神操守。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主张以和平、和谐、和睦的道德秩序构造一个群己合一的世界。因此,对共生并进、保合太和的理念追求,成为数千年来各族人民的基本共识。于是,农耕文明的勤劳质朴、崇礼亲仁,草原文明的热烈奔放、勇猛刚健,海洋文明的海纳百川、敢拼会赢,和谐地融入到中华民族的精神禀赋中,引领着中华民族的文明风尚。

  如今,中华民族更加需要弘扬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尤其是面对物化主义、消费主义、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等文明风尚问题时,凝聚和弘扬中华民族的道德共识愈加重要。一个民族的文明风尚是在道德引领下表现出来的精神风气,也是精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共同规范。当一个社会流行的风气处于昂扬向上的健康状态时,人们的精神会感受到愉悦幸福,心情会感到振奋舒畅,反之则会精神压抑、意志颓唐。因此,道德上越是趋于共识,各族人民的行为意向和行为举止就会越趋于相近,人们就会形成一种同心同德的共振与共鸣。

  (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召唤各族人民情感意义的审美体验。各族人民不仅共同组建了美好温馨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也在情同手足间创造了丰富的情感意义和尚美传统。各民族在交往互动中走近、在情感共鸣中亲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需要美感,也需要美的体验,因为审美精神能够召唤出一个丰富充盈的情感共鸣与意义共通的世界。

  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与少乐乐不如与众乐乐。自先秦起,中华民族就形成了中和之美的礼乐心理,奠定了各民族人文精神的历史发展走向。礼以美的仪式或礼器来彰显,也以美的舞蹈动作来呈现,乐与之相辅相成,带来尚美的习惯与传统。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与和平性中汇聚了中华之大美。“收百世之阙文,采千载之遗韵”,在美的意象与意境创作中,中华民族并不看重孤立化、碎片化、个体化的分散状态,而是强调天地与人、物与人、人与人的深度交融和完美共融。中华传统建筑、园林、戏剧、文学、书画等无不表现出这种共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风格。也正是在此过程中,各族人民带着奇妙的情感,以精巧的构思,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生活意象、生动形象,孕育出包括情、趣、意、境、气、韵、神、味、品等一系列具有中华民族审美特色的重要范畴。在一种整体性、圆融性的完整统一意象与艺术境界中,丰富的意义以及高度的情感共鸣将各民族的情感交融在一起,召唤出忘我的状态。

  如今,中华民族更加需要召唤并提升审美体验,特别是面对物欲横流、媚俗低俗、意义贫乏等现实问题时,唤醒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爱,激发各族人民对生命意义的探寻,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审美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情感、趣味、气质和胸襟。着眼各族人民对美的向往与体验,丰富各民族的情感意义,形成其乐融融的审美体验,同样是精神家园的核心要义之所在。

  (五)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安顿各族人民生命归宿的心灵寓所。各族人民不仅在血与火的洗礼中确立起共同的家国情怀与身份自觉,创造了安身立命的共同居所,也在广泛深入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了共同的心理认同,搭建起心灵归属的共同寓所。家是最小的国,国是千万家。心系家国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寄托,也是各族人民的生命归宿。

  “无论海角与天涯,大抵心安即是家”。对各族人民而言,在现代化巨变中,防止思想迷离、文化迷路、道德迷茫、审美迷失的共同指向,就要确立心灵上的共同归属。中华文明突出的创新性和统一性,揭示了中国人对内在超越的生命追求,也彰显了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命运所系和安全归属。确立中华民族在本体层面的安全感和归属感,需要实现外在的保障,同时也需要内心的交流。家国安宁,不仅在于遮风避雨,而且在于眷恋亲情,即各民族作为家庭成员相互间的关心呵护以及心灵层面的契合与交流。

  如今,中华民族更加需要心灵归属,尤其是面对社会焦虑、心灵漂泊等现实生活问题,各族人民的心灵更加需要栖居与休憩的寓所,获得安身与安心的家的归属感。中华文明对心灵安顿的家国天下情怀,是对生命归宿的精神关怀,也是激励各民族凝聚奋斗的精神源泉。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构筑要求

  如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理论要义指明了方向要点和价值意义,但还需要明晰构筑要求和实施方案,才能为具体工作提供指导意见与支撑条件。要义之丰富,揭示了工作之复杂、工程之庞大。精神家园不仅要像物质家园那样,依靠木石砖块、钢筋水泥等垒筑起庇护空间、划分好功能单元,更需要依托文化沃土、面向文明之光、扎根各族人民群众,才能孕育生长出美好的精神空间。

  着眼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当前民族领域最重要、最关键、最核心的重大问题之一。“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作为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应明确使命、统筹兼顾、一体谋划、协同推进,正确处理好一系列重大关系,为构筑坚实的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支撑。

  (一)坚守思想意识领地,增进共同性和存在感。对于思想领地,不仅要坚守,而且要深耕。因为我们如果不用正确的、深刻的、崇高的思想去占领、去耕耘,错误的思潮、肤浅的思想、腐朽的理念就会去占领、去蔓延。对一个民族而言,无论思想错误,思想荒芜,还是思想腐朽,都是致命的。因此,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工作引领,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应正确处理好共同性与差异性这一具有统领性的重大关系,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提高中华民族作为共同体的存在感。有同无异,没必要强调共有;有异无同,形成不了家园。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各民族共有的思想精神世界,应正确把握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重要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要深入挖掘各民族思想经典中有益于团结进步的精神内容,充分汲取各民族思想中合理的价值内核,赋予其新时代新内涵。要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用共同的理想信念凝心铸魂,为国家立心、为民族铸魂。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材和思想理论资源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创新宣传教育,打牢并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巩固主体性和认同感。对于文化传统,如果遗失了、抛弃了、否定了,就割断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命脉,就丢失了国家和民族的灵魂。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是专指向哪一个民族的历史传统,也不是专属于哪一个民族的优秀文化,而是一个各民族共同成长、共同绽放的精神花园。因此,我们要以“两个结合”为工作方针,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做好新时代文化传承发展建设工作,不断巩固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应正确处理好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本与末也,从本引之,千枝万叶,莫不随也”,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犹如主干和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正因为博采百家之众长,兼收八方之精义,中华文化作为参天大树才根深蒂固、枝繁叶茂。把汉族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应以此为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要做好守正创新工作,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要坚定历史自觉,赓续中华文脉,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学习教育。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振奋各族人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气神。要使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大力开展现代文明教育、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引导各民族向现代化迈进。要重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推动民族产业、文化事业国际化,不断深化官方和民间的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大繁荣与大发展。

  (三)弘扬崇德文明风尚,提升共善性和幸福感。对于道德风尚,如果不能弘扬,就丧失了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品格,就失去了一个民族的向上向善的动力和精神独立性。“自古未有无德而兴、不继而长者”,一个人能不能把握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修养;一个民族能不能昂扬向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风尚。因此,要以现代文明建设为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文明素养,培育现代文明新风,提升共善性和幸福感。

  在具体实践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物质与精神、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困,也不是社会主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物质文明发展并不自然带来精神文明繁荣,推动健康的文明风尚不能简单地等待适应物质现代化,而是要走在时代前列,引领时代风尚。要赋予一切改革发展以提升世道人心的意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应以此为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要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时代文明新风、传播现代文明理念和行为方式,将各民族扶正扬善、恪守信义的美德发扬光大。要建设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确保网络空间风清气正。“义利之辩”本就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命题,在利益多元、矛盾交织的大变局时代,要正确协调好合法权益与基本道义的关系,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也要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打牢各族人民特别是青年人的道德根基。

  (四)完善中华审美体验,丰富意义性和充盈感。对于审美品味,如果存在媚俗、庸俗和畸形等问题,就失去了一个民族基本的生命意义和尊严,甚至变得麻木不仁,就会影响一个民族的创造力、领悟力和想象力,压缩意义的存在空间。因此,要把好审美的方向盘,以各族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工作方向,不断提升人们的艺术修养、丰富人们的精神旨趣,丰富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和充盈感。

  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同样要正确处理好物质与精神、传统与现代的关系。物质管肚子,精神管脑子,物质指向肉体,精神指向灵魂。要将中华传统美学精神和现代审美要求结合起来,寻找、品味、学习和呈现中华之美的底蕴和根基。应秉持“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理念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要充分构建和运用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中国国家形象的表达体系,充分释放各族人民的创造潜能。要广泛提炼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丰富人民的情感表达、意义生成和审美体验。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识共乐的社会条件,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发挥各种仪式的重要作用,不断陶冶人的性情、美化人生。

  (五)厚植家国天下情怀,增强沟通性和归属感。对于心灵归属,如果出现了误区,就像是迷路的孩子,找不到家在哪儿,不知从哪儿来,也不知回哪儿去。魂有定所,行有依归,家国天下情怀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心灵底色。因此,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之纲,不断推动各民族广泛深入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心灵沟通,增强各族人民的归属感。

  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应在正确把握共同性与差异性关系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各民族意识层面不同、范畴不同,但不是平行并列的,而是可以并存不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各民族意识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客观看待民族意识、尊重民族感情,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应以此为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要推动民心建设、社会心态建设工程,将“五个认同”和“五观”教育融入到各类宣教工作、各种心态秩序建设之中,让各族群众感受到相互间的关爱与帮助,充分认识到家国天下的重要性,充分建立心灵的归属感。要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夯实各民族交往交流的基础。语言文字既是交流的纽带,也是增进理解的桥梁。要推进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交融,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纽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从就业、就学、安居等方面入手,与时俱进地调整完善政策举措,促进流动融居,增进流动归属。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实际,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做好民族事务治理工作。要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安宁、国家长治久安,为各族民众提供强大的安全归属。

  中华民族是一个由多民族凝聚而成的团结统一的共同体,各族人民拥有一个共同的家园。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我国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共同孕育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世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仅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也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不仅是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屹立世界之道。纵使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中华儿女也能团结一心、同舟共济,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良好文化条件、丰润道德滋养、美好生活体验和强大精神动力。

[责任编辑:张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