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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双联”提升民主监督质效

2024-01-10 08:53:03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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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江苏省常州市政协立足职能定位,着力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与党委督查工作有机融合,形成了“一体双联”专项监督工作模式,极大增强了民主监督工作实效。

  专项民主监督是政协协商民主本质要求的集中体现。专项民主监督突出的是“专”,具有较强的目的性、专业性和针对性,监督力度更大、监督效果更明显。从过程来看,专项民主监督的方案制定、议题确定、活动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报告的办理反馈,都要与党政部门、各民主党派团体以及有关政协委员等各方面进行深入协商,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深入,充分体现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功能优势,体现协以求同、商以成事的协商民主的本质特征。

  专项民主监督是政协履行职能方式方法的综合体现。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是综合承载政协履行职能方式方法的大平台,可以综合运用会议协商、视察、调研、提案办理等多种履职形式,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凝聚共识等职能以及要求的有机结合。同时,专项民主监督还具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和鲜明的主动性特点,有助于推动政协民主监督由虚向实、由被动向主动、由柔性向刚性转变,外化显化政协履职实效。

  专项民主监督是专门协商机构性质定位的突出体现。专项民主监督以专项问题为导向,能够体现政协界别特色、专业视角;以具备某方面专业背景的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为监督主体,能够突显政协界别优势、专业水准;以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用的专业协商活动、精准建言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与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定位相互贯通、紧密相连,更好彰显专的特色、专的质量和专的水平。

  常州市政协着力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与党委督查工作有机融合,形成了“一体双联”专项监督工作模式。

  抓住关键环节,建立“两个纳入”机制。经过与市委以及督查部门的协商,市委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重点监督议题应纳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纳入市委年度督查计划,征求市政府意见后,报市委讨论确定”。通过市委文件的形式,把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市委督查工作体系,把重点民主监督议题纳入市委年度督查计划,确保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开展民主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发挥两个优势,推进“一体双联”模式。积极探索有效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优势的方法,依托专委会和相关界别,成立民主监督小组,按照职能、专业对口的原则,遴选履职意愿及能力较强的政协委员担任组员,由专委会主任担任组长;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督查调研活动,民主监督小组与市委督查小组形成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同时受聘为市委督查专员,负责组织开展活动,把市委督查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与政协的智力优势、渠道优势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双联、优势互补、工作互促。

  强化结果运用,提高专项民主监督实效。通过与市委督查工作有机融合,把专项监督报告转化为市委专题督查报告,在程序上变成由市委交办监督工作,通过市委督查部门推动问题整改,并纳入党政考核,有效增强民主监督的刚性,促进监督成果转化落实。近年来,市政协作为市委督查项目牵头单位,围绕长江大保护、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等事项,综合运用听、看、查、访、谈的方式开展督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了考评依据和决策参考。作为参与单位,组建民主监督小组,选派委员参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等督查活动,协力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基层政协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机制,持续推动政协民主监督更好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专项民主监督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开展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民主监督。

  更加突出专的特点。专项民主监督时间跨度较长、涉及部门较多、任务要求较高,要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由综合性部门负责牵头,会同相关专委会或界别按照“一计划一方案一监督”原则,确定监督议题,制定监督计划和方案。

  持续优化监督形式。专项民主监督要根据不同监督议题的性质内容,综合运用会议、视察、调研、提案等多种形式,进行优化组合,形成叠加优势。

  健全完善反馈机制。专项民主监督要在加强跟踪反馈,努力推进委员建议落实上下功夫。通过党政督查部门报送给党政部门及有关方面,有利于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打通民主监督“最后一公里”。

  (作者:戴源,系江苏省常州市政协主席)

[责任编辑:邱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