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爱国主义教育立法的必然逻辑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在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有助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全民族力量,迸发出更加持续强劲的历史伟力。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首次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作出专门立法规定,对于进一步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汇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新形势新任务对爱国主义教育立法提出迫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高度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紧依靠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当前,世界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下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更好保持战略定力、汇聚发展力量,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课题新要求。从国际形势看,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依然激烈。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做到处变不惊、遇事不乱,重要的是增进我们的凝聚力、向心力、团结力,增强我们的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教育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历史定力,更坚强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从国内背景看,我们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种不确定难预料的风险挑战,要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需要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教育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们的爱国热情和奋斗精神,激发强国建设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从时代发展看,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的不断普及,网络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部分虚假、消极、错误言论贬低中华文化、歪曲历史,影响爱国主义教育成效。爱国主义教育立法,有利于规范法律主体行为,压实互联网平台责任,惩治网上影响爱国主义教育的不法行为,澄清人们的思想认识,让爱国主义正气充盈网络空间。
新时代实践探索为爱国主义教育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强调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研究和爱国主义精神阐释,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和平台载体,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群众身边的爱国主义教育课堂。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举行隆重纪念活动,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组织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增进人们的家国情怀,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为专门立法提供了宝贵经验借鉴。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系统阐明了爱国主义的总体要求、具体内容、群体对象和实践载体,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作出安排部署。近年来,我国颁布、修订了多部爱国主义相关法律,如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5年颁布)、国歌法(2017年颁布)、英雄烈士保护法(2018年颁布)、国旗法(2020年修订)等,为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制定提供了立法基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爱国主义教育立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滋养。爱国主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一以贯之的共同精神内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厚的家国情怀与深沉的历史意识,为中华民族打下了维护大一统的人心根基,成为中华民族历经千难万险而不断复兴的精神支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丰富爱国主义元素,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情怀等,已深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中,成为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基因。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披荆斩棘书写的革命文化,爱国主义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凝结着亿万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不懈奋斗,有力促进了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构筑起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历经数千年发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贯穿着爱国主义的血脉基因,为中华民族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提供了强劲精神支撑,为爱国主义教育立法提供了深厚思想渊源。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明主题。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就是教育引导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火热实践。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也就更加需要加强对各类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持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十四亿多人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新时代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就是要引导人们葆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爱国主义教育法注重实践养成,对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活动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学校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要求企业结合经营管理、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求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要求各类基层文化阵地通过宣传展示、体验实践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极大丰富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样态,让人们在活动中获得切身感受、提升思想认识,把爱国情、强国志转化为报国行。
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是时代所需、人民所盼,标志着我们党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党的文化自信达到了新高度、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和行动自觉达到了新高度。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领悟遵守爱国主义教育法,提升爱国主义法治素养,坚定信念、踔厉奋发,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作者:张毅翔,系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