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不能“就农论农”
本报特邀评论员 吴德
必须从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战略高度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包容性的城乡融合制度体系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城市与乡村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两大空间形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正确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避免西方现代化的诸多顽疾,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成败。目前,我国已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加速期,但以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尚未完全形成,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形成了一定制约。乡村振兴,不能仅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要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要充分发挥好城乡各自优势功能,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乡村与城市有着不同的功能,要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功能;要充分发挥城市在人才集聚、资金集聚、创新集聚、市场集聚、消费集聚等方面的优势功能,推出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活方式,引领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经济社会的增长,成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增长极。城乡融合意味着乡村与城市之间不再存在优劣之分,城市离不开乡村,乡村也离不开城市。
要以县域为载体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郡县治,天下安,郡县富,天下足”。作为“城尾乡头”,县城在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具有天然的支撑作用和显著优势,要促进县域内产业协同发展和融合发展,为县城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产业、就业支撑,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县城和乡村发展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瓶颈,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构建“县城—乡镇—村”融合发展的县域经济,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要加快畅通城乡要素流动,释放改革红利。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要打破二元体制下城市偏好的外生性制度藩篱,又要化解农村本身的内生性制度束缚,重点是建立健全城乡“人、地、钱”等要素的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加快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保障其享受相关权益,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有利于城乡之间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提供制度支撑。
要以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数字乡村是打造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城乡数字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乡村产业的数字化改造,是助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乡村文化传承的数字化保护和农业发展的数字化转型,实现传统资源价值的再创造,构建从农资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从而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农业线下生产与线上销售相结合,不断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实现农业的价值转换。加大农村居民数字能力的培训与引导,不断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数字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构建乡村治理的数字化体系,加快数字乡村治理转型,加强数字技术在基层党建、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有效协同治理,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实现乡村共建共治共享。
要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包容性制度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我国长期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的羁绊,必须从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战略高度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包容性的城乡融合制度体系。统筹城乡不仅需要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相互融合与共同发展,还需要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创新机制促进农村公共服务提档升级,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推动省、市、县医院与村卫生室的结对帮扶和远程医疗协作,提高农村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水平。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提高县城和中心镇的集聚效能和辐射带动乡村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农业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