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经济社会转型
解学智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对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经济进行了系统部署。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已把绿色金融确定为“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不仅在政策框架中全面纳入气候变化因素,还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信息报告和披露、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应对气候挑战、深化国际合作等。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日渐完善、力度不断增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绿色金融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涉及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多个方面,涉及众多的金融机构,缺乏健全的顶层设计,发展统筹不够系统,系统合力尚需进一步增强,同时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待进一步优化,绿色金融配套政策也有待进一步健全。
为此,建议:
一是健全治理体系。建议成立绿色金融委员会,统筹管理各类绿色金融业务,避免各自为政,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机构的交流合作,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统一完善绿色金融标准,明确目标规划,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建设。统筹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考核权重,降低绿色金融风险权重,明确绿色债权优先受偿,提供财政贴息等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制定本机构的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明确近远期目标、重点领域、产品措施、管理机制等,组建绿色金融工作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建设一支优秀的绿色金融队伍。
二是拓展业务领域。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30·60目标”,拓展“碳金融”“水金融”“地金融”“链金融”业务蓝海。所谓“碳金融”,就是要推动减碳和固碳。在减碳方面积极支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大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在固碳方面重点支持林业资源开发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等,推动早日实现碳中和目标。所谓“水金融”,就是助力建设美丽中国,以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为重点,积极支持农田水利、污水处理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水环境。所谓“地金融”,就是推进农田提质增效,提高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所谓“链金融”,推动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支持构建绿色生产链、供应链,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全周期绿色环保。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研究拓展绿色金融工具,推动金融业务绿色化、绿色资源金融化,满足绿色发展多样化金融需求。创新信贷产品,细化完善绿色属性、对应关系和认定标准,逐步实现科学计算和披露碳排放量信息。推动完善绿色资源价值评估、担保登记及交易市场体系,积极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促进清洁能源、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绿色专项债及碳金融主题浮动利率债券,形成全期限全品类绿债体系,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低碳转型基金等,丰富绿色项目直接融资。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