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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为体 监督为用 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和重要作用

2022-03-25 15:56:57 来源:理论研究 刘以安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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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的论断,并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协商式监督的内涵要义、特色优势和重要作用,对于强化政协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把握政治性,准确理解协商式监督的内涵要义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这个新概括,强调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不是权力监督,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监督,而是一种有国家政治制度保障、能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协商式监督。

  (一)协商式监督是一种政治性监督。从监督前提来看,协商式监督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政治前提。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协商式监督的政治基础。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从监督目标来看,协商式监督既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又直接服务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和任务。从监督主体来看,既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互相监督,又是政协委员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从监督内容来看,重点是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此外,协商式监督的程序性、规范性确保了监督对象不能随意应付监督,必须从政治上自觉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协商式监督是一种建设性监督。协商式监督本质上是一种合作,是“建设性”监督、“成事性”监督,不靠强制约束力,而靠政治影响力;不靠说了算,而靠说得对;追求的不是权力,而是对规律的科学揭示、对真理的执着探求。协商式监督是在肯定监督对象工作的基础上,就改进与推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批评和建议的方式指出,以达到共同成事、为民谋利、防范风险的目的。

  (三)协商式监督是一种激励性监督。协商式监督站在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角度,本着“帮忙不添乱、尽职不越位”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包容性强的优势,坚持鼓舞、鼓劲,弘扬主旋律,提振精气神,采取正向激励方法,客观中肯地分析研判大政方针落实情况、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和民生事业发展情况,在监督中既要发现问题症结,又要总结好典型经验,在协商中促进解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做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等方面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党的周围。

  二、把握协商性,充分彰显协商式监督的独特优势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履行职能的本质形态是协商,所有活动和工作都是围绕协商开展、以协商的方式进行的。就协商式监督而言,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是目的。

  (一)把协商恳谈作为协商式监督的重要方式。在专题协商议政会议之后召开协商恳谈会,约请委员、专家、企业和有关部门面对面进行恳谈,从专题议政会议形成的建议案中提取时效性强、功效性大的意见建议,将其清单化、条目化,开展协商式监督,以“小切口”助推大问题解决的方法,帮助基层破解难题、企业解决困难,推动重要协商成果转化落地。如,南京市政协在前期围绕“打造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支撑体系”进行协商议政并形成建议案的基础上,召开协商恳谈会,邀请与营商环境相关的南京市发改委、南京市人社局等23个政府部门负责人,与9名市政协委员“面对面”对话交流,商讨对策、凝聚共识,推动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二)把专项视察作为协商式监督的重要载体。专项视察是政协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组织委员进行视察,与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用典型示范来凝聚共识;同时针对决策部署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症结,提供对策,用智慧建言助推问题解决。如,南京市政协围绕受到市委高度重视的《关于我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治水篇建议案》的转化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视察。不到一年时间,市政协主要领导先后8次带领市政协和市水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办公室、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与相关区负责同志和专家一起到难点区域城南河进行现场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研讨。聚焦“污水到哪里去了”,总结撰写出《一条值得推广的经验——清水塘为什么能持续清澈》专题报告,以视察专报形式报送市委。清水塘整治的经验,经推广宣传后,在南京市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发挥了示范作用。

  (三)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提案督办作为协商式监督的经常渠道。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独具特色的经常性工作,在协商式监督中能发挥“直通车”优势,把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性意见建议快速传递到党政决策程序中。近年来,南京市政协以“突出基层基础,突出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效”为主题,建立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专报机制,从紧盯“普遍性”宏观问题向“找寻切口、深度剖析”转变,引导政协委员深入基层一线,收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社会情况、“微观问题”和“基层隐患”类社情民意信息,通过“递进反映、层层上报、助推解决”展现协商式监督的优势。提案督办以提案为载体,通过提案中的批评和意见、办理中的督促落实和办理后的跟踪调研视察等,实现经常性协商式监督。加大监督性提案比重,完善重点提案遴选机制和督办模式,加强对提案办理情况督促检查,完善提案者、承办单位和协调方经常性沟通机制,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不断推进提案督办工作创新发展。如,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专题督办“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建设的建议”重要提案,梳理出成绩、问题、对策“三张清单”,形成建议案报送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推进。

  三、把握协同性,更好发挥协商式监督的重要作用

  协商式监督寓监督于参与、支持、服务之中,既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最终致力于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精准聚焦党政重大部署和民生关切。把准协商式监督政治方向,主动将协商式监督置于党委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如,南京市政协连续3年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建言献策,形成的两份建议案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两个100条”吸收采纳27条和16条。如,召开“办事减负、减证便民”协商恳谈会,专门就清理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协商式监督,助推建议案中的有关意见建议落地落实落细。南京市政务办聘请27位政协委员为“办事减负、减证便民”民主监督员,以助力及时发现、收集、反馈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中涉及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二)创新探索协商式监督融入履职过程。协商式监督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之中。如,借助召开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恳谈会等,针对重大监督性议题,主动邀请党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参与讨论,答复交流,通过会议协商讨论形式增强协商式监督实效;积极鼓励政协委员撰写监督性提案,采取提案委催办、联合办案、面商办案等形式,加大监督性提案的办理力度;在年度重点提案筛选中,注重选取监督性提案,并由政协主席跟踪督办,以领导督办监督性提案为抓手,不断强化重点提案办理落实;积极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方式开展协商式监督,把分散的批评意见汇总为某个群体或某个方面的监督建议,充分反映群众诉求。

  (三)着力推动协商式监督嵌入履职闭环。构建从开题到调研、从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到协商恳谈会、从专项视察到形成民主监督报告等方面环环相扣的履职闭环,推动协商式监督嵌入履职闭环以提升监督成效。近年来,南京市政协以构建履职闭环为抓手,采取精选议题、深入调研、协商议政、专题恳谈、专项视察、综合报告等六环相扣的工作方式,努力改变“建议止于批示”模式,着力推动协商式监督嵌入履职闭环,以提升建言资政质效。在精选议题环节,重要的民主监督议题与市委、市政府充分沟通、取得一致后列入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坚持问题导向,议题聚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作为主攻方向,同时兼顾可操作性,避免大而化之、模棱两可。在深入调研环节,通过开展体验式调研、融入性视察,引导广大委员带着思考、带着问题开展监督性调研视察。在协商议政环节,将调查研究、团结联谊、凝聚共识、民主监督融入协商议政之中,推动协商更加充分、议政更加深入、监督更加到位。在专题恳谈环节,通过召开协商恳谈会,把监督性意见建议融入协商讨论,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实。在专项视察环节,针对已经落实的意见建议,进行“总体检验”和“总结提高”,达到“持续深化”“举一反三”的效果;针对尚未落实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序时进度”和实施“跟踪监督”,达到“调整纠偏”和“助推落实”的目标;视察结束后,通过专报制度,汇总上报视察情况,强化协商式监督效果,助推相关问题解决。在综合报告环节,对年度协商工作从选题到调研、从协商到督办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情况和效果进行充分评估,形成民主监督综合报告上报市委,最终达成闭环的最后一环。

  (四)有效构筑协商式监督的整体合力。开展协商式监督应着力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探索构建多方联动机制,发挥好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多方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构建横向联动机制,由机关各部门、专委会、党派团体、界别及委员、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专题监督组,开展协同监督;完善专委会信息共享机制、综合性议题专委会合作办理机制、专委会联系相关界别机制,加强同界别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专委会作用。强化各级政协组织之间联动机制,把各级政协资源力量串联整合起来,共同参与重大监督性视察、监督性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以广泛多层联动履职为纽带,通过各级政协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如,南京市政协强化市、区两级政协履职联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政协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市区联动履职工作,形成“以联促动、以动固联、横向拓展、纵向深化”的履职新格局。

  (作者: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南京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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