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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实践探索和启示

2022-03-25 15:35:22 来源:理论研究 徐光明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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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首次提出并多次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对于地方政协特别是市县政协而言,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政协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一个重大时代命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回答。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视角,从七个方面系统分析了江苏的实践做法,阐述了地方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时代蕴含,并对新时代如何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作了思考。

  【关键词】专门协商机构 实践探索 时代蕴含 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要求,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近年来,江苏省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切实履行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责使命,健全完善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机制,持续擦亮专门协商机构的“专”字招牌,逐步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政协特色、江苏特点的专门协商机构工作格局。其中“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智慧政协等一批实践创新成果得到全国政协领导的肯定、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广大政协委员和群众的点赞,为助力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智慧力量。

  一、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实践做法

  (一)强化专门协商机构的“政治性”。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民政协的本质要求。在江苏省委坚强领导下,省政协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协履职的全过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全省政协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1年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重点,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书画展、编辑出版《江苏红色文化名片》等,团结引导广大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制”,加强责任、组织、制度“三个体系”建设,推动政协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两个全覆盖”。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及时请示、重要精神及时传达的工作机制,健全“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和专委会分党组——机关党委(或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和委员履职党支部”的组织架构,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创新,形成了很多具有政协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比如,苏州市紧扣“党建引领强履职,一线服务当先锋”主旨,高质量打造“履职先锋”党建品牌;江阴市创新打造融履职党支部、委员工作室、协商议事室、社情民意直报联系点、政协书房为一体的“五合一”基层品牌。

  (二)强化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性”。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省政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始终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指导市县政协大力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三年来,共建立“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21315个,其中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社区覆盖率80%,省级以上园区覆盖率99%,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协商议事室911个,建立界别协商议事室1021个,覆盖率61%。2020年,各级各类“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共开展协商议事活动4.74万场次,累计77.03万人次参与,其中各级政协委员6.79万人次,助推解决5.29万个老百姓身边的问题。比如,常州市天宁区推进政协“大商量”延伸到社区“小商量”,围绕城市“老旧小”社区改造和便民服务功能,开展专题性协商。2021年3月25日,李克强总理考察富强新村社区,对社区养老、托幼等便民服务给予了肯定。

  (三)强化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性”。人民政协要紧抓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增强工作效能。按照全国政协部署和省委要求,省政协围绕加强新时代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共制定修订了《省政协党组工作规则》《协商工作规则》《大会发言工作规则》《提高协商议政成果质量的意见》等制度100余项,逐步建立起比较规范完善的制度体系。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协依此相继出台了契合当地实际,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文件,全省上下形成了以科学制度体系推进工作开展的生动实践。比如,在发挥市县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方面,省政协专门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关于建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促进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规则》;徐州市制定《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工作规则》,明确新时代市县政协的职能定位和主要任务,被列入全国政协2020年度主席会议成员务虚会材料汇编;南通市制定《关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有事好商量”制度化实践。

  (四)强化专门协商机构的“专业性”。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具有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特点,应充分展现其工作特色、质量和水平。一是专门委员会基础建设专出“特色”。2019年12月,全国政协召开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此后不久省政协首次召开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专门部署专委会“一委一品”建设。各专委会立足自身优势和界别特征,围绕“提案提质”“政协讲坛”“大运河文化”“政企协商”“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长江大保护”“健康江苏”“平安江苏”“一带一路”精心打造十大特色工作品牌。二是政协委员履职建设专出“质量”。省政协深化“委员履职提升年”活动,开展委员履职“四个一”活动,开展省政协党组成员点评党员常委年度履职情况、常委提交履职报告、委员履职考核等工作,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制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不断提高委员履职质量。比如,泰州市开展委员界别履职小组重点联系有关企事业单位,市县政协委员重点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园区,全体委员重点联系界别代表人士的“一平台三联系”活动,推动委员履职接地气、有实效。三是政协智库建设专出“水平”。2018年10月,根据全国政协“建立富有政协特色的应用型智库”的部署要求,省政协组建省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主席主管、副主席分管,聘请院士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约50名,旨在从理论、政策和实际工作层面,对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四五”规划制定等关系国家和江苏省长期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冷思考”“预研究”。不少建议、社情民意信息受到全国政协领导、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五)强化专门协商机构的“创新性”。近年来,省政协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担当作为,通过开展创新案例评选,各地政协创新力度越来越高,涌现出一大批各具特色、务实管用、富有成效的创新案例。一是创新协商内容。2020年,报省委批准,省政协专门召开主席会议就“制定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开展专题协商,这是省政协参与立法协商的首次探索。二是创新协商平台。常州市在市级设立“协商议事厅”,在“委员之家”增设“协商议事堂”,在区级建设“协商议事室”,形成“厅堂室”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化的协商议事平台体系。三是创新协商方式。淮安市以微信二维码为载体,打造基层协商新方式,广大群众通过扫“码”实现“码”上出题、“码”上建议、“码”上协商、“码”上查情。四是创新协商调研。盐城市将用心座谈走访、细心分析情况、潜心研究问题、精心提出对策作为调研的“四步曲”,以精准调研促进精准建言。五是创新协商主体。宿迁市组织6330名威望高、素质好、眼界宽的乡贤参与基层协商,有效解决了因为住村委员数量少甚至没有而造成的协商工作无法展开的问题。六是创新协商标准。镇江市出台43条协商议事标准,对协商议事场所、组织体系、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和质效评价进行全面规范和细化。

  (六)强化专门协商机构的“文化性”。人民政协要培育协商文化,更好彰显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和特色优势。省政协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通过建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有效传播协商文化,使协商理念深入人心。比如,扬州市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设在城市书房里,利用城市书房这一“精神地标”,嵌入协商文化元素,打造“在群众身边、与群众亲近”的协商议事室。无锡市将优秀协商议事案例精心编排成大型情景剧《有事好商量》,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再现“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现实场景,生动展示了协商文化在基层社区治理和老百姓的心坎上、行为上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南京市江宁区以“商量书房”为载体,搭建协商平台,通过空间营造、书画影音、文创作品等形式,在“润物细无声”中传递协商文化,潜移默化中让群众认同“有事好商量”协商理念。

  二、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时代蕴含

  (一)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新时代助推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把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决策程序。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一方面,在重大决策的讨论、研究、决定阶段,组织推动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是党政决策的有益参考和重要依据,使决策更能体现“最大公约数”。另一方面,将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递到基层群众中,把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界别群众反映的一些共性问题反馈给党委政府,助推党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施策更加精准有效、更加符合群众需要。

  (二)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将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地方政协通过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畅通了各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形成了各界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有效机制,实现了在不同意见、不同利益诉求中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汇聚了社会各界的“最大向心力”,充分彰显了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有助于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三)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强调,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通过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和政协委员跨学科、跨界别、跨领域等优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破解影响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作为建言献策的关键点;将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参政议政的突破口,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深入研究、精准献策,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切实担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四)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强大力量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越是面临重大考验,越是需要人民政协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共识,使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的功能,准确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任务新职责新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取得谅解,努力汇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三、新时代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主要启示

  (一)恪守“一”个原则。必须始终恪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政协成立时的初心所在和一致共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正确引导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方向、也是政协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各阶段、全过程,坚持党委有号召、政协有行动,党委有部署、政协有落实,党政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的履职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突出“双”向发力。必须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这既是人民政协制度设计的初衷,也是专门协商机构的工作主旨。坚持在服务中心任务中把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有机融合、相互赋能、相得益彰。建言资政的过程是发扬民主、助力科学决策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提高建言资政质量,有利于凝聚更大范围的共识、增进更为广泛的团结。凝聚共识做的是凝聚人心的工作,解决的是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问题。做好凝聚共识的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建言资政。市县政协应明确建言资政是责任是手段,凝聚共识是方向是目的,要做到在工作谋划时一起考虑、在工作部署时一并统筹、在工作过程中一体推进、在工作成效上一同显现,改变过去“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或“两张皮”的现象。

  (三)发挥“三”个作用。必须发挥政协“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协履职全过程和自身建设各方面,持续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在政协落地生根,使政协始终成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通过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常委会会议专题学、政协讲坛重点学、专委会界别交流学、委员培训集中学、网络平台线上学,团结带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下携手共进,使政协始终成为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市县处于国家治理的第一线、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第一线,基层治理难、难治理的问题突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社会治理的焦点,开展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使政协始终成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四)履行“四”项职能。必须在坚持做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的同时,把凝聚共识作为政协重要职能。要准确把握市县政协主要工作是协商。完善协商内容、保证协商频次、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培育协商文化,既要加强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又要创新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屏对屏”“键对键”协商新形式,不断提高协商质量。要准确把握民主监督不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是协商式监督。探索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做到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机制、有成效。要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政协协商讨论、提出提案、提交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加强政协智库和参政议政人才库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养好、参政热情高、议政能力强、专业水平尖的人才队伍,为高质量建言资政提供智力支持。要强化凝聚共识职能,明确凝聚共识是方向也是目的。建立寓思想政治引领于团结民主之中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健全走访看望委员、政协委员更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探索建立联系无党派人士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机制,密切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联络联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广泛凝聚共识、凝聚力量。

  (五)提升“五”种能力。必须坚持提升广大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协商能力。这是政协履职的必然要求。要教育引导委员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保持政治定力、提升政治站位、锻造政治品格、强化政治担当、守好政治底线。要深入基层、沉入一线调研,自觉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先入为主、以偏概全,不避实就虚、回避矛盾,通过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跟踪调研、自主调研、网络调研等,不断提高调研质量和实效。要鼓励和支持委员走进界别群众、走进身边群众,组织开展重大专项宣讲、座谈交流、谈心谈话、协商议事、群众接待日、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充分运用委员工作室、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发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允许不同观点表达,倡导坦诚互动交流,优化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络合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同港澳委员、对外友好界委员、特邀委员和“三类”人士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推进合作共事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要增强同党外代表人士协商的“聚合度”,聚焦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团结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干事业一条心、谋发展一股劲、抓工作一盘棋。要增强同党政部门协商的“精准度”,把握好协商时机、选择好协商议题,在决策之前主动介入、决策之中及时切入,努力把专业意见转化为政策选项。要增强同群众协商的“贴近度”,通过“请进来”让群众协商、“走出去”找群众协商、“坐下来”听群众协商、“联起来”与群众协商,广泛倾听群众呼声、汇集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意愿,当好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作者:江苏省政协研究室理论处四级调研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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