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高协商能力中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以来,已经有7年多时间。在全党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成就和百年经验之际,总结人民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经验,应该把能力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协商能力建设。这对于健全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制度机制,发挥这一“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有机结合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正确认识“制度”与“能力”的关系,提高协商能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机制,一个不可或缺的问题。
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这一指示,给我们加强人民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指出了明确的方向。这两年来,从全国政协到各地政协,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在“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已经初步显现出来。
与此同时,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思想,注意到他历来把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建设的特点,总是在两者的有机结合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他深刻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这三者关系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这是因为,制度也好,国家治理体系也好,都是要靠人来执行的,都是要靠具有现代化治理能力的人来执行的。没有人来执行的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只是一纸空文;没有现代化治理能力的人来执行的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再好的制度和治理体系都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们强调人的因素是决定性因素,后来一段时期我们强调制度是根本性因素。人的因素和制度因素怎么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实践提出的课题。实际上,这也是学术界长期争论的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解决人的因素和制度因素有机统一问题的新思路。这就是,更新对“制度”的认识,把人的因素纳入到制度因素之中,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然而,制度不只是一整套规则及其运行程序,还包括这一整套规则及其运行程序的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没有治理能力建设,再好的制度、再好的国家治理体系,都只是一纸空文。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他说:“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论述,讲的是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关系,对于我们贯彻落实他关于“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的指示,是不是适用呢?在我们看来,不仅完全适用,而且是我们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机制的科学指南。因此,把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建设,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那样,“更加注重”人民政协的协商能力建设,对于完善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机制,加强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建设,肯定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功效。
在整体能力和单体能力建设的有机结合中提高协商能力
在提高协商能力中完善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机制,不仅要“更加注重”协商能力建设,而且要把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整体能力建设同加强政协委员的单体协商能力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我们总结这几年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机制的重要经验。
我们知道,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这是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这个性质定位,决定了人民政协既是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共同政治基础的整体,又是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包括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各种身份的政协委员组成的机构。因此,加强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协商能力建设,也包括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整体能力建设和政协委员单体协商能力建设这两个方面的协商能力建设。
由于人民政协本身不是协商主体,因此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整体能力建设和政协委员单体协商能力建设具有不同的要求。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整体能力建设,至少包括三大能力建设:
一是人民政协党组在党委领导下依照章程推进协商民主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在我们国家的制度设计中,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通过党委在政协设立的党组来实现的。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发挥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依照政协章程来实施的,因此人民政协党组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另一方面要依照政协章程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协商平台、完善政协委员开展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的作用。因此,加强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整体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人民政协党组推进协商民主的能力。事实上,各地各级政协在“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机制建设和协商民主建设上成效如何,都取决于那里的政协党组推进协商民主能力的高低。
二是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的能力。协商民主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实现形式。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说过:“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他还说过:“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因此,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这些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的要求,他还说:“能听意见、敢听意见特别是勇于接受批评、改进工作,是有信心、有力量的表现。”因此,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就要让大家讲,哪怕刺耳、尖锐一些,我们也要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什么?这就是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必须具备的能力。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能力。我们知道,选举民主实行的是“多数决”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实行的是“共识”原则,即经过充分协商尽可能达成共识的民主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怎么样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时候,强调指出:要“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能力建设时,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能力建设的中心任务。早在2018年1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就已经指出:“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加强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担负起把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人民政协“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提了出来。在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他进一步论述了这个问题,指出:“要把大家团结起来,思想引领、凝聚共识就必不可少。人民政协要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他又一次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广聚天下英才,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形成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也就是说,在今天,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推进协商民主时,不仅要做“人”的工作,扩大团结面;还要做“心”的工作,增强凝聚力,形成“万众一心”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实践告诉我们,加强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能力建设,不仅要加强整体能力建设,还要加强政协委员单体的协商能力建设。从理论上讲,这种整体能力建设和单体能力建设之间是一致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不一致甚至相矛盾的,这两者是在对立统一中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能力建设是在整体能力和单体能力对立统一中健全和提升的。
加强政协委员单体协商能力建设,就是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协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时加强政协委员三大能力建设:
一是政治把握能力。政协委员尽管来自各个界别包括各个专业领域,有的还是大专家、大学者、大作家、大艺术家、大出版家、大记者、大医生、大××,但作为政协委员,所有政协委员的头衔上都有一个“政”字,都要懂政治、讲政治,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能力,努力在思想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此,锻造和提升广大政协委员思想政治水平,锻造和提升广大政协委员在复杂的形势和舆情下把握正确方向的政治判断力以及从政治上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的决断力,政协委员有没有这样的能力,对于发挥好人民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来讲,意义非同寻常。
二是调查研究能力。我们都知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毛泽东同志的名言,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不断取得成功的方法,也是中国共产党十分注重锻造的能力。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过程中,党中央提出了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这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者的要求;政协委员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应该努力做到的是调查研究于协商之前和协商实施之中。也就是说,政协委员为参与协商而提出的任何一点建议或意见,都必须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之上,是有根有据的、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已经成为每一位政协委员必须掌握的基本功和基本能力。政协委员的协商质量高不高,就取决于调查研究的能力强不强。
三是联系群众能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应该成为人民政协的根本工作路线。政协委员来自各个界别,决不能脱离自己所联系的群众。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政协委员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政协委员“强化委员责任担当”“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广大政协委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殷切期待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要在界别群众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与此同时,政协委员还要做群众的表率,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严格廉洁自律,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风采。
只要我们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更加注重”能力建设,把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整体能力建设同加强政协委员的单体协商能力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就能够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在学习中加强协商能力建设
今天,我们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相互激荡的历史大变动时期。这种大变动,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有机遇,又有挑战。对于紧密联系着各个界别人民群众的人民政协来说,怎么适应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学习,学习,再学习,在学习中加强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整体能力建设和政协委员的单体协商能力建设这两个方面的协商能力建设,也是一个崇高的使命。这也是近年来全国政协倡导委员加强学习的根本原因。
首先,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本领和能力同国内外大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动的形势还不很适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告诫我们,要清醒认识“能力不足”是我们面临的一大危险。他讲的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特别是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其实,这也是人民政协在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机制时要重视和解决的课题。如果我们把今天的中国和10年前、20年前、30年前、40年前的中国相比较,不难发现一切都在变,尤其是生产力大变动,包括产业结构大变动、劳动力结构大变动、消费结构大变动、市场结构大变动,令人目不暇接。再进一步考察这一系列大变动中的主体,考察我们自己,考察我们各级干部,我们的本领和能力同正在发生深刻变动的客体及其提出的种种“需要”,还真的不很适应。加上信息化、网络化、数据化的飞速发展,知识、信息不断更新,我们的学习任务越来越繁重。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学习的重要性时就说过:“不能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看问题、作决策、推工作还是老观念、老套路、老办法。”政协委员相对于社会中其他群体,是更有知识的群体。但我们的学习和知识储备同国内外大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动的形势也不完全相适应。由此可见,对于人民政协及政协委员来说,在学习中加强协商能力建设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新任务。
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及其积累的历史经验是我们加强学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力建设宝库。环顾四宇,世界上林林总总各类政党,无论实力多强、资格多老、执政时间多长,如果不重视总结经验,就会思想僵化、固步自封,其生命力、创造力就会衰竭。因此,中国共产党总是告诫和提醒自己: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停止的论点、悲观的论点、无所作为和骄傲自满的论点,都是错误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党一步步走过来,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本领,不断提高应对风险、迎接挑战、化险为夷的能力水平。”因此,我们常说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以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创和发展的伟大事业,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这些成就和经验,不仅在实践中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彰显了空前凝聚振奋的党心军心民心,彰显了我国国际地位日益巩固;而且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21世纪马克思主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作了全面深刻的总结。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创造的百年辉煌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包括推进协商民主的丰富经验。这些历史经验也是我们今天提高协商能力、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机制的宝贵财富。
需要指出的是,学习本身也有一个能力问题。在学习中加强协商能力建设,还要锻造和提升广大政协委员坚持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和业务素养的学习能力。尤其是,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认识不一定相同,但政治立场不能含糊、政治原则不能动摇。怎么做到这一点?办法就是学习,就是提升政协委员的学习能力。尤其是今天,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这是一个全新的事业,更要加强学习,更要提升我们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新中国历史、改革开放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与此同时,为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还要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准确把握政协履职方式方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和协商能力。 (作者:原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