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谱写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时代篇章
◎ 山东省政协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形式的全新概括,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也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7.1”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此作出了高度概括。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为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懈奋斗。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更是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彼此贯通起来。亿万人民群众通过各个领域的民主制度和各个层次的民主形式,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真正实现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紧紧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选举民主依托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投票选举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协商民主则是统一战线的合理延伸,依托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通过“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保障了人民实现广泛参与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协商民主恰当地弥补了投票民主的不足,两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二、充分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中的人民政协力量
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一直以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履行职能全过程。目前在政协全会、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的基础上,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协商等丰富了协商形式,提升了协商效果。党和国家各项决策制定之前,必会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政协委员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在政协这个大平台上,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推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各级政协会议召开期间,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行业的政协委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愿望带到会场,大家共商国是、共谋发展、共逐梦想,最大程度凝聚政治共识和全社会智慧。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日常履职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事多商量”,在协商议政时想着人民群众,做到协商于民、议政为民;在建言献策时贴近人民群众,做到言为民建、策为民谋;在民主监督时依靠人民群众,做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通过一次次调研考察、一件件提案、一篇篇社情民意信息、一份份大会发言,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推动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实现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中彰显了“人民政协力量”。
三、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优势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落地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已吹响。新时代新任务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和广阔空间,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完全有责任、有能力、有条件担负起推动、发展、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使命。(一)构建多层次协商载体和平台。协商是政协组织的主要工作,“搭台”是政协工作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协组织要在搭建协商平台上下功夫,多进行有益探索。近年来,山东省政协着力构建“1+3+10+N”协商工作格局,推动设立“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界别驿站”等,促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各市县政协涌现出了“倾听与商量”“协商面对面”“有事好商量”等一系列协商品牌,搭建了“协商议事室”“委员之家”等一系列协商平台,实现了协商重心下移、协商触角下延、委员力量下沉,趟出了不少在基层协商的新路子、好路子。(二)提升政协委员协商议政能力。“政协搭舞台,委员唱主角”,要注重发挥好委员在协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汪洋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指出“能力不足、本领恐慌是摆在每位委员面前的现实问题,加强学习是所有委员的重要任务”。要聚焦提高协商本领这一重点,通过新任政协委员培训班、“政协讲堂”等形式抓好专业性、针对性教育培训,提升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等,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政协委员队伍。(三)强化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要着眼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制定完善加强委员联系、推动委员履职、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进委员联络和履职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重视政协机关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敢担当、善作为的政协机关干部队伍,通过做好委员联络服务管理工作,助力委员履职尽责,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贡献力量。(执笔人:山东省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 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