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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系统推进

2021-11-04 09:02:06 来源:中国政协理论研究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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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引领 系统推进

  ——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 浙江省政协党组

  2018年初浙江十二届省政协换届以来,全省政协系统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为全省各级政协担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参与者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扛起实现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浙江省各级政协党组高度重视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抓好政协各项工作必须首先抓好党建工作”的理念,认真谋划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各级政协党组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始终坚持在党委坚强领导下主动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确保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建立健全政协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为机关党员和联系分管领域、政协委员会客厅委员、界别群众讲党课。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党组重要工作等都事先报经党委同意后组织实施;认真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二是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各级政协党组注重加强对政协机关和专门委员会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领导机制。省政协党组专门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党组成员联系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例会、情况通报、任务督查等工作落实机制,每年专题听取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研究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并予以通报。三是健全研究交流机制。每5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其它年份每年召开一次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政协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片区座谈会。同时,采取调研、座谈、研讨等形式,学习贯彻党中央、全国政协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总结推广各地政协党建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工作指导。省政协着重围绕政协党建重点难点,每年组织开展规律性问题调研,形成研究报告,推动政协党建尤其是专门委员会党建工作在研究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

  二、优化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政协党的组织有效覆盖

  各级政协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自觉把加强政协党的组织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一体推进政协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上下衔接、立体覆盖、各尽其责、无缝对接的组织网络。一是健全政协党的组织体系。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协已全部设立机关党组,省政协已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各设区市政协和绝大多数县(市、区)政协建立起了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的四级党组织体系。省政协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书记的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入省政协并编入相应党支部。省政协机关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调整党支部组织架构,原则上按一处室(单位)一支部设置,提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二是完善政协党的工作机构。省政协和各设区市政协均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将政协机关列为同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统战部部长兼任同级政协党组副书记等要求。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协党建工作联络机制,各级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分别明确一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党建工作,并落实承担党建工作的处(科)室和日常工作人员,省政协办公厅专门新设党建处(省政协党建办)。三是规范临时党组织设置。各级政协积极探索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重要视察考察调研、民主监督、集中学习培训、团组出访等活动中,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临时党组织;一些市县政协则依托专门委员会、界别组在政协履职活动中设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不少市县政协依托设立的临时党组织,实现履职初组织学习培训、履职中加强宣传引领、履职末开展讨论交流的常态化活动形式。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关系已转入机关的分党组成员参照落实。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省政协党组成员参加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并作点评指导,邀请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会指导,推动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三、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凝心聚力广泛增进各界共识

  各级政协党组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各类载体,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不断走深走心走实。一是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制度体系。普遍建立健全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其他各种学习形式相配套的学习制度体系。省政协不断完善经常性学习制度体系,注重将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工作务虚会和主席读书会集中研讨、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等相统筹,建立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同学同研机制,每年制定学习计划,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率先在全国省域层面建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基地,落实省政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统筹协调10个学习座谈小组开展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学习活动。积极开展新任委员当年培训、委员届内全员轮训,每年组织专题培训,促进政协委员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双提升。二是不断丰富凝聚共识平台载体。省政协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若干意见等,推动凝聚共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积极开展“崇学系列·书香政协”委员读书活动,建设崇学书院、崇学讲坛、崇学书房、崇学沙龙“四位一体”格局,开辟经常性、个性化线上线下多形式融合的学习交流平台,带动市县政协委员读书活动一体开展。各地政协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理论学习品牌和学习平台,“初心讲堂”“周二夜学”“智慧党建”“和苑讲坛”“同心教育基地”等的学习活动如火如荼、富有成效。三是强化党史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以庆祝建党百年华诞为契机,组织开展以中共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和“同心向党”系列主题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政协委员会客厅这一特色平台深度融合,组织全省三级政协开展“百名主席进百厅讲党史”活动,省政协主席率先走进澳门委员会客厅和西湖大学委员会客厅,省政协党员副主席走进各自联系的委员会客厅,立足政协本职,讲好红色故事,团结引领各族各界人士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注重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政协读书活动有机结合,在崇学书院开设时政群、百科群、市县群,组织引导全省政协委员相约线下、聚首云端、三级联动,开展“同心向党”读书活动,委员们在互动交流中汲取携手奋进新征程的精神源动力。

  四、健全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党建+”履职融合互促工作新格局

  各级政协党组把制度建设贯穿政协党建工作始终,着力以制度促经常、以制度促规范,不断加大制度机制供给的系统集成,党建履职融合不断推进。一是建立健全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制度规定。全省各级政协注重强化党组自身建设,制定或修订政协党组工作规则或议事规则。省政协制定并试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结合年度重点履职工作,实施每月一检查、季度一清单、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机制,推动各项任务实现闭环运行。将党史学习教育进展梳理与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回头看一体进行,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制定并实施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有关重要履职活动中设立临时党支部的工作办法等,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动政协党建工作新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系统谋划部署。各级政协党组重视研究谋划政协党建年度工作重点,坚持党建和履职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省政协党组根据履职实际,逐年研究制定加强我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党建工作年度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等,推动党建引领履职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三是探索建立专门委员会党建工作分类评价机制。省政协探索基于综合类、专业类、特色类专门委员会党建工作特点,将各专门委员会年初制定的个性化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尤其是党建和履职融合工作,统筹纳入省政协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分类评价专门委员会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党建履职融合互促初显成效。坚持把学习教育与协商议政、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履职实践相结合,紧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这个核心要求,掌握“团结教育引导”这个基本方法,抓住“代表人士”这个关键人群,更好发挥诸如“委员会客厅”“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等履职平台,委员讲堂、专题性委员宣讲团、“同心”系列等宣传平台,“浙江数字政协”、政协智库等新教育阵地的凝心聚力、增进共识作用,组织委员利用自身影响力讲好政协故事,在履职实践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五、强化委员服务管理,持续激发党员委员经常性作用彰显

  各级政协党组通过重引导、强管理、建机制,推动党员委员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带动全体委员勇担当、善作为。一是有序扩大党员领导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影响面。积极探索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有关制度,省政协在已实施党组成员联系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委员代表的同时,探索开展党组成员、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书记、副书记及兼职党员副主任扩大联系党外委员工作,结合落实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制度,加大对党外界别活动组组长、专门委员会党外副主任及委员会客厅中负责牵头的党外委员的联系面和影响力。二是凸显党员委员履职考评要求。省政协研究修订委员履职量化考评实施细则,新增党员委员参加评优应比党外委员有更高要求等规定。不少市县政协对党员委员履职考评提出细化要求,或制定更高标准的量化指标,或将党员委员履职情况反馈党委组织部及其所在单位,或出台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明确党员委员在履职期间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党员委员参加政协党的活动机制建设。各级政协坚持“不建组织建机制”原则,探索以专门委员会或界别组为单位,组成若干活动小组,参加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党组织的教育活动;有的还依托政协委员之家、委员会客厅等平台载体,组织开展政协党员委员活动。省政协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若干措施,组织引导党员委员自觉接受政协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参加政协党组织活动、进行党性锻炼和教育。制定出台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要求党员委员发挥带头作用,主动同党外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交深交朋友,带头进行学习教育,带头参加协商讨论,带头领办履职任务,带头开展思想交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实现党员委员与党外委员互为挚友、共同提高。

[责任编辑:丛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