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有事好商量”制度化实践
黄巍东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江苏省南通市政协深刻领会“中国式民主”的内涵,深化“有事好商量”制度化实践,在镇、街道、园区和行政村、社区及界别实现“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全覆盖,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
强化融合推进机制。坚持系统思维、集成推进,进一步整合资源、汇聚力量。与党政中心工作高度契合。中共南通市委把“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把协商议事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等工作职责和督查考核中。与政协履行职能有机结合。将协商议事与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相结合,与推进专委会、界别和党派团体视察调研、协商议政等工作相统筹。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将基层群众自治中有所涉及但因基层能力所限无法解决,又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列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的重点内容。邀请村(居)网格长或网格员代表、楼道长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者,作为协商议事室固定成员。市县政协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县镇村三级联动开展协商议事,实现优势互补。
构建规范运行机制。把握“搭建平台、确定议题、明确主体、商前调研、开展协商、报送成果、转化落实、评估质效”八个关键环节,形成完整的协商闭环。坚持“优选题真为民”。采取党政点题、群众出题、委员荐题等方式广泛征集,聚焦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公众利益,让协商既紧扣党政所需,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不调研不协商”。组织协商议事人员参加调研,努力摸清与协商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实际情况、群众意见。坚持“众人议真商量”。通过“请进来、走下去、联起来”,充分体现平等协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开展有效沟通。坚持“促落实重实效”。协商后,形成简明扼要、简便易行的协商建议清单、责任落实清单、结果反馈清单,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
突出协商于民机制。按照“规范不繁琐、简便不简单”的要求,完善协商议事机制。在“多请群众说”中了解社情民意。建立利益相关方、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代表人士等共同协商议事机制,群众代表不少于1/3,体现“与民协商”要求。在“多让大家议”中形成协商共识。充分发挥召集人引领和委员骨干作用,聚焦议题促进不同观点充分表达、各方代表互动交流。在“多解百姓事”中彰显协商成效。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将“为民协商”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质效评估机制,突出党政点评、委员评议、群众评价和组织者评析,使协商成果经得起检验。
优化组织保障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在镇、街道、园区完善工作联络机制,设立政协工作委员会,明确主任一般由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或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兼任,为“有事好商量”走向基层、扎根基层提供组织保障。在行政村、社区由党组织负责人和分片联系的政协委员共同担任召集人。完善考评督促机制,将协商议事工作纳入市委对各县(市、区)党的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委员履职考核重要内容,凸显考核权重。建立督查指导机制,在典型引路、全面覆盖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聚焦质效、督查调研,推动提质增效、常态长效。
在“有事好商量”制度化实践过程中,笔者体悟到,要把握好“四种关系”。
把握党委领导与政协搭台的关系。党的领导是基本原则和根本保障。市县政协的主要工作方式是搭好平台,调动各协商主体的积极性。依托原有委员工作室、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等政协工作阵地,搭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协商议事中的骨干作用。同时,将各方力量有效聚合,促进党政部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零距离沟通交流。
把握政协协商与其他协商的关系。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是现阶段融入发展的重点。作为两者有效衔接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要坚持到位不越位、融合不替代,明晰协商内容,合理界定范围。
把握商以求同与协以成事的关系。把充分有效协商作为重要途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着力优化“商”的环节设计、提升“商”的能力成色、完善“商”的规则程序。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重要标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回头看”“再评议”等形式,持续助力,尽力“成事”。把更好凝聚共识作为重要成果,兼顾多方利益,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对不具备条件解决或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
把握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鼓励探索创新,将基层协商议事工作中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党委对“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整体推进、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