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年文潭:好剧本何以成为剧本杀的软肋?
作者:徐伟明 龙其林
剧本杀是当代不少年轻人喜欢的一种游戏,玩家通过在实景场馆搜集线索、推理最后找出隐藏的凶手。但近期有媒体报道,4月份某二手物品交易平台数据显示,以“倒闭”为理由转卖剧本、道具、门店桌椅等剧本杀商品的数量比3月增加了110%,引发人们对于这一新兴行业发展的关注。
2016年第一批国外剧本游戏进入中国,随后几年剧本游戏逐渐从小众圈子慢慢成为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天眼查数据显示,相关企业累计注册数量超过8000家,线下门店突破3万家,市场规模超过100亿元,剧本杀爱好者超过5000万。剧本杀游戏的迅速崛起,反映了年轻人休闲方式的改变与娱乐产业的高速发展,也必然面临所有新兴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阶段性无序发展问题。
在剧本杀产业中,行业规范阙如,知识产权缺乏保障,好剧本稀缺,而抄袭和同质化剧本泛滥、无聊情节过多等问题突出。好剧本稀缺、抄袭和同质化剧本泛滥,是一对必然同时出现的难兄难弟。由于规范阙如,剧本杀行业中存在抄袭和同质化剧本泛滥的情况,在劣币驱良币的规律下,大量原创剧本逐渐远离这个行业。归根结底,好剧本稀缺只是剧本杀行业的表象,根本的原因在于创新能力得不到保护,导致优秀编剧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好剧本的魅力在于创新,创新永远是剧本杀及各行各业进步的灵魂。只有勇于创新,敢于创新,并且创新可以得到有效保护,剧本杀行业才能始终拥有源头活水,才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创新能力不足,是剧本杀及其它许多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全社会对于创新能力缺乏尊重,创新者的知识版权得不到保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一旦有原创产品获得市场追捧之后,跟进者便使出浑身解数进行仿造,以求在市场中分一杯羹,从而导致产品原创者权益遭受侵害。在中国的很多商场、网络销售平台中,随处可以见山寨产品,小到衬衫T恤大到家具家电,仿冒、山寨者依然时常可见。当产品原创者的权益遭受长期不法侵害、经济效益锐减时,其结果必然令原创者深受其害,丧失进一步创新的动力。如果文化创新能力集体丧失,同质化、抄袭就成为必然现象。
2020年底,郭敬明发布长文为自己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道歉;同一天,于正也为自己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琼瑶的《梅花烙》道歉。但值得反思的是,抄袭事件发生时间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即便是抄袭当事人输了官司,也依然坚持不道歉、不进行赔偿。出现这种令人惊诧的现象,一方面在于法律缺乏对于原创产品尤其是文化产品的有力保护,即便法院宣判了当事人也可以拒不执行判决;另一方面则是社会对于抄袭、模仿行为过于宽容,默许甚至暗中鼓励抄袭、模仿,没有意识到此类现象对于原创者及行业生态的巨大伤害。正因为抄袭成本低而获益高,铤而走险的人便不会断绝。郭敬明、于正的道歉,并非因为他们的觉悟突然提高,而是业内编剧作家集体抵制抄袭者、央视点评批评等因素推动。值得高兴的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已经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包括视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等有了更为严格、明确的保护,这将有利于包括剧本杀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创新能力的保护。
对于正在快速发展的剧本杀行业而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洗牌是必然现象,优胜劣汰才能促进行业长期、正常发展。但前提条件是这些竞争能在制度健全、市场规范、监督齐全的环境下进行,应让创新能力在市场的温床上不断孵化、成长,剧本杀行业才有可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吸引更多的年轻人的加入。
(作者分别系广东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