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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中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2021-05-06 09:37:05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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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卫东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和谐共治的新局面,就要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为巩固基层组织、加强基层管理、创新基层治理,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各地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一些问题依然存在。

  例如,社会治理结构拓展不足。具体表现在公众参与合作共治的意识不够,参与范围较窄。特别在农村,大量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更难以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少数村干部素质不高,缺乏相关法律和治理知识,难以发动群众参与现代治理。行政权力和基层自治权力之间不平衡,基层自治组织趋于行政化,因地制宜开展治理的自主性欠缺。再如,基层党建工作被行政事务挤占,与社会治理的融合机制欠缺,造成各自权责不对等。基层综合型人才匮乏,难以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党建对社区依法自治引领作用不足,基层自治“等靠要”现象较严重等,制约着基层社会治理的顺利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和谐共治的新局面,就要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

  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设立专门的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公众适度有序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依靠基层组织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依托基层党组织,通过物业公司密切业主间关系,培养业主自治意识;完善业委会专业人员构成及监督制度;推动社区内企业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允许民营企业家参与社区干部选举。

  建立完善多方融合、贯通机制。健全社会治理相关利益的协调机制,促进党组织、政府、基层社区等力量的整合;将居民需求转化为社区项目,建立自下而上的社区治理融合机制;建立内部流通激励渠道,拓宽优秀基层工作人员转编进编途径,社工招聘重点向社区住户及党员倾斜。同时,加强基层党建对社区依法自治的引领。推进居委会事务公开制度化,保障居民参与共治的各项权利。

  以“互联网+数字”推动治理综合平台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支持发展社区经济,培育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加强多部门管理协作,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同时,提升社会治理智库服务决策的能力水平。整合相关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构建“官方”“半官方”“民间”三者相互补充发展的社会治理智库体系。

  加强政府对基层社区法治建设的管理力度。将社区法治组织建设纳入考核目标,增加购买社会法律服务,加强社区组织法律方面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法律业务水平。将行业服务等职能移交社区法治组织,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中介组织的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公证等服务体系,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运用,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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