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这个账总是要算的
“当共产党的官,当人民的公仆,拿着国家资源去搞行贿受贿、去搞权钱交易,这个账总是要算的。”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语重心长、字句铿锵、振聋发聩。
腐败是社会毒瘤。由于党内外、国内外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党的健康肌体也感染了不少病菌,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党的十八大以后,面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态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数量上,不定指标,发现多少就查多少,坚持“露头就打”“伸手必捉”;在官员级别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上不封顶”;在空间上,从地方到中央,从国内到国外,哪里有腐败,反腐工作就做到哪里,一些高级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先后受到党纪国法惩处,由此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所有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定决心。
是怕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还是怕得罪14亿人民?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习近平总书记算的是“大账”,算的是“政治账”。我们共产党人绝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触碰红线必受惩戒。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在企业经营活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和市场经济秩序,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
反腐败、惩治腐败分子,是个得罪人的工作。可是,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所以,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顺利开启,同时我们在前进道路上仍面临着许多难关和挑战。特别是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不能输的战斗。所以,我们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律,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行稳致远。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风险越大、挑战越多、任务越重,越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好的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只有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才能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增强获得感,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作者:申国华,系纪检监察工作者)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