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解释的要旨在于保护权利
【新闻随笔】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对外发布。据报道,该解释共27章、655条,是最高法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
诉讼法,是宪法赋权的具体化,是落实宪法权利的最重要法律。法律体系作为法治社会的基础,其基本功能之一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以及是否将这样的法律落地实施,从而在现实中真正保障了当事人权利的行使。正是在此意义上,有无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诉讼法,或者是否严格实施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诉讼法,是法律以及整个法律体系取信于民的基本前提。唯有如此,遵法、守法、服法才有了根据,司法成本和社会治理成本才能科学控制在合理范围。
2018年,刑事诉讼法继1996年和2012年两次修改后又一次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涉及18个条文,同时新增了18个条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从290条增加到308条。这次修改诉讼法,将当事人权利保障的内容更加突出。而如何规范执法机关的司法权力,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也正是最高法院此次司法解释的要旨所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对司法机关如何适用法律条文的说明和指导,是对司法机关在具体应用法律过程中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从《新刑诉法解释》看,最高法院的相关解释,与其所解释的诉讼法的权利指向相一致。
这也正如最高法院在说明新刑诉法解释时所指出的,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以强化诉权保障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通过对诉讼法具体制度设计的解释和实施规定,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辩护律师的辩护职责,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由此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诉讼法精神。这里所谓具体制度设计,就是强化保障辩护权这个诉讼权利的核心,进而保障被告人选择和约见律师的权利,律师查阅讯问录音录像权利,让诉讼当事人的各种权利对应上诉讼程序的相关环节。
2018年诉讼法修改的一个最重要原则及其实质性成果,就是确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最高法院的新刑诉法解释,也旨在确保以审判为中心原则在司法过程中的执行,通过强化证据裁判原则,细化审理程序,来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的决定性作用,并通过严格适用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实现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或曰程序正义,是法律精神及其价值的基石。没有程序正义,案件裁判就难言实体公正。确保程序正义,这正是最高法院新刑诉法解释的重要性所在。
(作者:栾紫粟,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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