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盲盒不能有盲区
□ 凌锋
近日,中消协针对盲盒市场发布了消费提示,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商家过度营销、商家涉嫌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和消费纠纷难以解决四类主要问题进行了提示,同时提示相关经营者,要从产品本身下功夫,不要一味蹭盲盒的营销热度,赢得了眼前的利益却丢掉了长远的口碑。
盲盒不算是新事物,争议也一直不断。从消费者“赌一把”的心理因素来看,对“赌赢了”的渴求要远远强于盲盒之中的具体物品,从这一点来看,与赌徒的心理并无二致。这并不是说盲盒这种销售模式一定违法,抛开心理成因,从其运转的基本逻辑来看,买卖双方是自愿达成合意的产品交易,如果没有其他违法因素,就不能认定其违法。况且,法律上还有射幸合同的规定,针对的就是类似这种销售“机会”的行为。
模式不一定违法,并不代表没有乱象。除了中消协指出的上述四种问题外,盲盒的“盲”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现在盲盒装的物品,已从最初的玩具扩展到食品、美妆、文具、服装、文物等多个领域,甚至还出现了活体宠物的盲盒。不同的物品有不同的监管要求,对于寄递活体动物来说,如果缺少检验检疫,就存在着疫病传播的风险隐患。
销售模式创新要遵法而行,监管盲盒不能有盲区。一方面平台要真正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监管制度,明确盲盒内物品的范围和标准;另一方面,快递企业要把好关,对于不同物品要依法依规做好查验工作,坚决杜绝非法寄递违法物品行为发生。同时,政府部门要结合实践经验,适应新兴销售模式发展,完善有关监管制度,防止盲盒被各类不法分子所利用,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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