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贝何去何从?当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考量
作者:于立生
据媒体报道,2014年,张桂贞儿子张佑明的时任女友李婷(化名)被刑拘,张桂贞收养了她2岁多的,和张家并无血缘关系的非婚生子——小天贝(化名)。转眼孩子已8岁多,因既无出生证明又无收养手续,没法落户也没法入学,半月前曾引起媒体关注。日前,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安分局反馈:已联系上孩子的生母李婷,其表示疫情过后会回来协助孩子落户,不过至于孩子将来跟谁走,还要再行协商。该局也已从旅顺口区第二人民医院调取到孩子的出生证明。
平心而论,张桂贞年事渐高,和孩子非亲非故,又没办理收养手续,这样下去并非长久之计。但李婷之所以长期杳无音信,也是由于没有抚养能力。孩子没出生证明,是因其当年在医院产子,没钱付费,直接抱起孩子悄悄走了。张桂贞也曾一度抱着孩子,辗转找到她老家,但没两天,孩子外婆又把孩子送回来了,哭诉养不起,李婷已另有两个女儿。
小天贝生父不明、抚养不起三个孩子,李婷是符合送养人条件的。民政部2014年印发的《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中,除了因重残、重病、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三种情形可办理送养,还有一个兜底式条款: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但是,肯不肯办理送养,最终还得取决于李婷的意愿。
2019年底,民政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所谓“事实孤儿”,具体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失联等8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失联等8种情形之一的儿童。吊诡的是,在李婷被联系上之前,小天贝符合“事实孤儿”的界定,但没享受相关生活补贴等保障待遇,因有张桂贞一家在抚养;而如今李婷被联系上,又不符合“事实孤儿”的认定标准了。问题在于,纵使李婷出现,她的抚养能力也没有改观,否则也不至于孩子将来跟谁走还要再行协商了。
小天贝已在张桂贞家生活6年多,喊张桂贞的女婿女儿为爸爸妈妈,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而处于一个完整的家庭环境之中,也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能否继续把小天贝留在张桂贞家先行“寄养”,与此同时,当地民政部门“一事一议”地破格给予“事实孤儿”的生活补贴等保障待遇呢?至于后续,李婷是和张桂贞家办理送养手续,还是不办理但常走动走动过来探望孩子,则不妨由他们自己协商决定。
小天贝何去何从,还当以“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最基本的考量标尺。“寄养+补贴”,或许不失为一种相对妥当的方案。
就在25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介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实施一年来,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25.3万名“事实孤儿”被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参照孤儿,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民政部派出调研组到多地调研,听取基层工作人员和一些家庭的意见,多地还在探索政策创新,保障对象范围也有所拓展。像小天贝这样,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多子女或改嫁再婚等因素,事实上无抚养能力的儿童,能否也被认定为“事实孤儿”,纳入到制度化救助体系之中,或许值得考虑。(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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