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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如何构建美好社会

2021-01-15 10:00:26 来源:人民论坛网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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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院长助理兼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 葛道顺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十四五”期间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从而赋予了社会政策新的发展内涵和目标,将推动我国包容兜底性社会政策体系向全面发展性社会政策体系转变。社会政策是关于人民福祉和社会发展的政策体系,我们应当积极构建全面发展性社会政策体系,为城乡全体居民的美好生活赋能,推行社会质量发展范式,助力社会建设水平提升。

  以人的发展为根本目标,构建全面发展性社会政策体系,为全体城乡居民的美好生活赋能

  发展性社会政策将增进整个人口的福利水平作为其根本目标,强调政府的各种资源投入,以及管理和协调作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以人民福祉为中心,“十四五”及2035远景期,也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发展性社会政策体系的建构应时而出。

  相对贫困将伴随人类长期存在。“十四五”至2035时期,巩固扶贫攻坚效果,为脆弱群体赋能增权、提高其可行能力将是发展性社会政策的长期任务。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理念,首先要设计好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社会发展政策,将乡村振兴战略和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战略平衡结合起来,以社会持续均衡发展不断巩固连片贫困治理成果。其次,相对贫困的治理,除了继续发挥干部下乡为特征的国家主导作用之外,包含文化、教育、信息等要素的复合技术治理结构与包含群体动力、公益行动、志愿服务在内的社会治理结构亟需引入。与此相关联的社会政策创新,将有助于低收入群体积极合作社会资本,实现内涵式发展。

  健全“一老一小”福利政策和发展体系。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建构起相对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和服务体系。从世界范围看,随着老年人可行能力和社会参与水平弱化,健康状况和收入也逐渐下降,简单的维持收入和健康的养老政策显得不足。我国新发展阶段的养老政策既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多层次性要求,更要回归生命历程和个人可行能力的基础,在扩展可行能力政策(如延迟退休增加劳动参与)和福利养老政策(如发放退休金收入维持)之间求得新的平衡。在为“小”服务方面,需要着力打造中国特色儿童发展政策体系,助力包容性生育制度,全力降低人口再生产的家庭成本,如广泛建立普惠性幼儿抚育系统、全面扩展义务教育年限,全面完善农村儿童福利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儿童发展账户助力生命旅程等。到2035年,全面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儿童培育与成长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加快以各项社会事业为基础内容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建构。我国的社会事业是由国家主导兴办、不区分特定对象的总体性公共服务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服务,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发展阶段,要进一步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加快改革,公共文化政策、全民科普政策、公共卫生政策、义务教育政策、高等教育政策都需要面向“人民生活品质”和全面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目标进行新的整体设计。鉴于技术对社会发展和社会政策的赋能越来越显著,为迎接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到来,要加强科普教育,实施提升全民科技素质的政策体系,帮助城乡居民适应科技迭代带来的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推行社会质量发展范式的社会政策,助力社会建设水平提升和全面现代化国家建设

  “共同富裕”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中反复强调的我国社会政策顶层设计的指导思想。众所周知,“共同富裕”来自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建构社会质量范式的社会政策当以促进政治引领下的经济、教育、文化、人口等社会物质要素高质量发展,也要不断促进社会发展的自主、自律、稳定和开放等价值规范的升华。走进新时代以来,我国不断推进和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社会政策,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超过13亿人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受益,10多亿人为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各类养老保护体系所覆盖,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合力推动民生保障和改善的新格局,为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作为社会发展理论的新拓展,社会质量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建构首先需要有助于不断提升人民美好生活的共同福祉。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将近一百万亿元,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为改善人民美好生活的物质要素,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提供了坚强的物质基础。

  “十四五”期间,我国的社会政策设计要致力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均等化”抑制“两极化”,以“专业化”制约“粗放化”,并以“五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四个全面”为导向,继续创造提升人民美好生活的共同福祉和共同价值。要进一步健全法治社会建设,为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法制保障。要通过政策和规则建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宪法保护的个人结社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形成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会质量范式发展秩序。要建构并完善扩展社会赋能的制度和政策体系,营造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团结。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面对开启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建设的新征程,社会政策当以更严谨的科学性、更规范的合法性和更全面的协调性回应发展的不平衡,助推美好、开放社会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各项社会权利,促进人民生活品质和社会发展更上新水平,更好诠释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伟大理想情怀。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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