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省钱卡”岂能成“价格歧视卡”
作者:杨玉龙
不少常在淘宝下单的市民,都花钱开通了“淘宝省钱卡”,每月领满减红包为购物省钱。然而,多位北京消费者近日发现,对于不同地区的消费者,优惠价格存在差异,淘宝客服承认地区不同福利不同,许多消费者表示不满。对此,法律人士指出,电商平台对不同地区消费者设置不同满减金额的消费券,属于价格歧视。
消费者看重“淘宝省钱卡”无外乎是为了省钱。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其并没有想象中的实惠。据消费者反映,“淘宝省钱卡”不仅对不同地区消费者的红包内容有差别,续费金额也有差别。以续费为例,北京地区消费者的淘宝省钱卡续费需要5.8元,而深圳地区续费为4.8元;不仅如此,红包优惠金额也因地域不同存在差异。
诚如上述,花更多钱,却享受更少的优惠,无疑让消费者感到郁闷。有律师表示,网络领域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算法,是指经营者利用算法进行价格歧视,例如,对新老用户制定不同价格、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制定不同的价格等行为。从根本上来讲,“淘宝省钱卡” 地区不同福利不同的做法,是为了谋一己私利而漠视消费者权益。事实上,电商平台如此“聪明”对自身形象及发展尤为不利,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赤裸裸地侵害,更涉嫌触犯法律。
据《反垄断法》第三章第十七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就包含了“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对构成差别待遇的因素进行列举,包括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等等。这就意味着,无论基于什么原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不同地区设置差别待遇,终归于法于情难容,会受到应有的法律惩治。
针对“淘宝省钱卡”的价格歧视,一方面需要电商平台加强自我监督和审视,别让“中听”的产品“不中用”;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跟进,对于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惩治。当然,消费者在面对此类现象时,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唯有更多消费者敢于“较真”,不法平台和商家才不敢再动歪脑筋。(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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