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头婚”无需“捧杀”和“棒杀”
作者:陈广江
据报道,近年来,在江浙一带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既不属于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入赘。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通常各住各家。他们一般会生育两个小孩,第一个随父姓,由男方抚养为主,第二个随母姓,由女方抚养为主。在两头婚家庭里,没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对爸爸妈妈的父母都叫爷爷奶奶。
因迥异于传统婚姻形式,两头婚现象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赞成者认为这种婚姻形式几乎完美地解决了“双独家庭”的现实问题,减轻了双方的经济压力和思想压力,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值得倡导;而质疑者认为,两头婚只是少数特定家庭的需求,而且将给家庭生活、孩子抚养等各方面带来诸多“后遗症”,因此不会走远。
其实,对两头婚现象,舆论不必“捧杀”,也不必“棒杀”,不妨静观其变,其利弊得失、何去何从,应交由时间和历史去验证。作为一种民间自发形成的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现象既不违背公序良俗,又不违背任何法律法规,只要两方家庭协商一致、自主自愿,就是一种正常的、合理的社会现象。
婚姻形式的变化是观察社会的一个窗口。从报道看,选择两头婚的多是江浙农村的独生子女,男方不付彩礼,女方不陪嫁妆,双方均有随自己姓氏的孩子。小夫妻在两方父母处轮流居住,减轻了生养负担,可以安心工作。如此一来,两头婚既避免了男方入赘带来的问题,又解决了“娶不起,生不起,养不起”以及婆媳矛盾等难题。
双方各取所取,恰恰说明双方都面临难题。横向对比的话,江浙农村是较为富裕的地区,但依然面临着老人晚景凄凉、年轻人压力大以及社会少子化、老龄化加剧等现实问题。这种情况下,人们权衡利弊、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选择了两头婚。
同时,两头婚难免有一些弊端,比如小家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以及孩子对亲情伦理认知问题等等。不过,既然自愿选择了两头婚,双方必然进行了全方位的利弊权衡,适合的就是最好的。此外,也不必担心两头婚现象对社会主流婚姻形式造成冲击,如果说有影响的话,则是两头婚丰富了婚姻家庭的内涵和形式,让婚姻家庭更加多元、包容。
无论从两头婚产生的现实基础看,还是从婚姻家庭理论上讲,这种新的婚姻形式都不应该是江浙农村所特有的现象,因为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社会问题和社会环境,而究竟会不会出现效仿乃至跟风现象,只能等时间和实践去验证。但可以肯定的是,婚姻家庭的内涵和形式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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