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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广告专挑“歪路”走,岂能纵容

2020-12-17 09:30:46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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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城下秋

  在一则投放于短视频平台的广告里,穿着朴素的男子带母亲坐飞机,母亲晕机想吐,男子希望换个位置,空姐回答:升舱费用1290元。男子查了查微信零钱余额,表示囊中羞涩。此时,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接话说:“升,升舱的钱我来出。”

  看到这里,大概很多人会觉得,虽然空姐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妥,但有路人提出帮忙,也算是个温情故事。然后,接下来的画风却堪称迷惑——西装男一番操作以后,手机显示某金融APP可以借15万元,并介绍说:“新用户30天内免息,万元日息最低1.9元,还没有一瓶水贵。”

  针对这段借贷广告引发的争议,该金融APP在官方微博发文回应称,经过内部的严格调查,该短视频传播系因团队管理不善、审查不严,导致违规上线。公司已第一时间将该视频下线,对此次短视频存在的严重价值观问题,将承担全部责任。

  该广告存在什么样的价值观问题,根据网友的反映可以总结一二。首先,广告对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存在刻板偏见;其次,西装男子以替穿着朴素的男子出钱升舱为名,自作主张为其开通了网贷功能;此外,单方面强调网贷的低门槛,却丝毫不提及随之而来的还款压力。难怪有网友吐槽:高喊“钱我来出”,实际上是薅底层羊毛的资本游戏。

  孝心、爱心、普惠……不得不说,在把握人类情感方面,上述广告可谓深挖用户心理。可是,以美好情感之名引诱用户开通网贷,更像是令人极不舒适的道德绑架。此前,有平台以带父母“看世界”之名,劝导用户开通网贷,也是同样的套路。在这种叙事语境里,似乎网贷平台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以某种拯救者的姿态处理普通用户面临的棘手难题,回避了借贷双方本是平等关系的原则。

  也许有人会觉得,对一个投放在短视频平台上的广告,不需要那么“政治正确”。此言差矣。面向公共传播的广告内容不仅要遵循公序良俗,更要合乎法治精神。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不说别的,单单就西装男子“替”穿着朴素的男子出钱升舱,实际上是开通网贷功能而言,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说严重点,这甚至构成一种欺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也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西装男子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推销”网贷,其情节已涉嫌违反有关法律。

  金融产品不同于普通的产品与服务,关系到消费者的基本经济生活,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国家对其往往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在金融产品广告中,如果一味渲染借贷的低门槛,而忽视消费者应当承担的风险和代价,就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这些年来,很多人已经因为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不善而陷入债务纠纷,甚至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影响日常生活和出行。

  互联网金融产品借贷方便、低门槛的特性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确实能够解决一些人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则可能引诱部分人超出实际能力消费和借贷,如果产品营销缺乏应有的风险警示,就容易造成更大金融风险。对于大学生、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他们本身抗风险能力差,又存在着各种刚需性的消费需求,无节制地对其发放贷款,只会对他们造成危害。

  对于这种拿劳动者“开涮”、缺乏底线意识的广告,有关企业理应痛定思痛,积极开展整改。尽管此次问题暴露在广告上,但很难不让人担心,其产品设计和销售思路是否存在更严重的问题。因此,企业必须反思其底层逻辑,扭转错误的价值观。

  互联网金融是消费市场和资本市场出现的新现象,有关法律和规范要与时俱进,进行更加严格的治理。据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已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法的调研起草工作,期待有关立法尽快落地,从而更严格地约束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产品设计、营销、风控、运营的各个环节,让消费者远离“网贷神话”编织的陷阱。(城下秋)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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