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敢闯会创”的新时代弄潮儿
作者:湖南城市学院人文学院党委书记 黄晔
近日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有关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新举措和成绩。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今年全国有1088所高校的38000多个项目立项,参加立项的大学生超16万人,项目经费达到7.6亿元;通过在大学里全面实施弹性学制,五年期间有3700多名大学生暂时休学创业。
青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广大青年学生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国家发展进步、人民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创新创业中展现才华、服务社会是时代的呼唤。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休学创业,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2016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和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或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此外,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制度的完善为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尤其是为大学生休学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解除了后顾之忧。
各地各高校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下了大力气,但发展也不尽平衡。对于实施弹性学制和休学创新创业改革,在不同的高校和大学生群体中产生的反响也存在一些差异,有人认为这能帮助自己圆创业梦,但也有人认为这是现实无奈的选择;敢吃螃蟹大胆参与的不乏其人,徘徊观望指手画脚的也大有人在。上述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理解不深,在于对教育部倡导的“我敢闯、我会创”新时代高等教育新育人理念领悟不透,在于制度层面上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缺乏打破成规的勇气。
站在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新起点上,我们应该不断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体制,为广大有创业梦想的在校大学生做好包括休学创业在内的服务工作,助一臂之力,让其成为“敢闯会创”的时代弄潮儿。
首先,要以文化自信的心态,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机融合。站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度,把大学生创新创业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理念变革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为目标,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实际效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区域特点的高校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
其次,要以包容开放的姿态,理性对待弹性学制,正确引导休学创新创业。大学生休学创业与否,要从实际出发,因人而异。大学实行弹性学制是一种世界性潮流,不能因为增加管理难度,怕麻烦,就持拒斥的态度。学生申请休学创业,学校需要帮助他们分析自身条件,在尊重其自我选择的同时,最大限度引导其少走弯路。同时,最为重要的是,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认定为课程。
第三,要以满腔热忱的服务,为休学创新创业学子保驾护航。大学生自主创业,优势和劣势均十分明显,总体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对社会了解不深,缺乏资金、经验不足、能力不够。高校应对其加强创新创业培训,包括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导师,对创新创业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同时,还要积极为其争取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减免等各项政策优惠,并努力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各类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原则上都要向学生开放。
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一帆风顺,大学生的创业更有可能是“九死一生”,这既需要他们自身有百折不挠、破釜沉舟的勇气,也需要高校和社会各界无私帮助和悉心呵护,共同帮助一棵棵创新创业的幼苗长成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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