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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实施《反间谍法》依法有力维护国家安全

2020-10-30 10:26:14 来源:湖北日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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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湖北省国家安全厅厅长 涂红剑

  今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六周年纪念日。《反间谍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法律,为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家安全形势,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反间谍法》,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深刻认识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增强贯彻落实《反间谍法》的责任感

  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和实践发展提出新要求。近一个时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多次作出强调,并对生物安全、粮食安全等问题作出前瞻性部署。反奸防谍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因应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时空领域不断拓展,敌人渗透手段不断翻新的形势,不仅做好政治、军事等传统安全领域反间谍工作,而且重视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物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反间谍工作,运用《反间谍法》切实维护“两个领域”安全。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新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新形势下构建专群结合的反奸防谍工作体系,是完善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要充分依托国家治理的政治优势、资源优势,将反奸防谍各项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体系进行统筹推进,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反间谍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断丰富新形势下专群结合开展反间谍工作的思路举措。

  复杂尖锐国家安全斗争形势提出新挑战。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国际战略格局深刻调整,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对我国的间谍渗透活动十分活跃。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实施“迅雷—2020”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台湾间谍情报机关渗透破坏活动,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利益。湖北是科教大省、驻军大省、军工大省、中部对外交流开放大省,历来是对手实施间谍情报活动的重要目标,是反间谍斗争的重要战场。对此,我们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运用《反间谍法》予以坚决打击,切实担当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准确把握《反间谍法》主要内容,提高全社会遵法守法自觉性

  准确把握反间谍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反间谍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反间谍工作的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反间谍工作事关党和国家核心利益,是极其重要的中央事权,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公开掩护秘密、合法掩护非法,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活动的突出特点。要遵循规律,攻防对位,运用公开和秘密两种手段,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提高反间谍工作实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稳准狠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非法活动。同时,我国的反间谍工作坚持以防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对别国搞渗透、搞颠覆,但也绝不允许任何国家、任何政治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

  准确把握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和责任。《反间谍法》对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法、正确履职作出了法律规定。一方面,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赋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的一系列具体职权,为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另一方面,规定“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权责统一,反映了反间谍工作在执法目的、执法理念等方面的重要进步。特别是随着《民法典》颁布实施,国家安全机关行使职权时,必须加强对《民法典》“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精神的掌握,划清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准确把握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反间谍法》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的义务,同时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应享有的权利,特别规定对于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诱骗参与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我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这些规定,为专群结合开展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也为全体公民和组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间谍活动与公众生活的距离并不遥远,广大群众要增强反奸防谍意识,履行法定义务,也要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切实推动《反间谍法》贯彻实施,提升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水平

  深入宣传《反间谍法》,提高全社会反奸防谍意识。建立反奸防谍法治宣传常态化机制,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把反奸防谍教育纳入公务员和党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因公出国团组、核心涉密人员行前国家安全教育。创新方式方法,依托各级各类国家安全教育基地,科学设计新闻报道、展览宣传、形势宣讲、案件披露、短信推送等内容,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构建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网络,形成反奸防谍工作合力。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完善省、市、县三级人民防线组织机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防线网络。推动反奸防谍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人民防线组织接触社会、贴近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夯实反奸防谍的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畅通公民和组织报告间谍行为等危害国家安全情况的渠道,推动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机关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反间谍工作能力水平。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将反奸防谍工作纳入“平安湖北”建设体系同部署、同考核,对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有力推动了我省反间谍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国家安全机关将坚定履行《反间谍法》赋予的职责,加强专业化建设,增强斗争能力;指导全省各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体系;运用湖北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治研究会等平台,推动反间谍法治研究和相关立法建设;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训词精神,建设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的专业队伍,不断提升斗争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丛芳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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