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制度建构的中国智慧
不同的文化理念孕育不同的民主模式。作为源于本土、具有浓郁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制度深深浸润着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其中,“和合”文化是人民政协制度创制和发展进程中最具内生性与精髓所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和合”文化一脉相承,人民政协的制度设计、实践发展和成熟定型,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进行的创造性建构过程。
嵌入制度设计过程的“和合”文化
“和合”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标识,具有极其丰富的文化和思想内涵。从“和合”文化理念缘起以及发展至今的文化史梳理,它在结构上至少具有四重内涵:一是和谐,“以和为贵”“和衷共济”;二是和而不同,“多元一体”;三是中庸,“执中致和”“适中为和”;四是天人合一。这四重内涵既是一种哲学观念、文化理念,也是一种精神境界、社会理想。历史地看,几千年的世代相承、不断延展,“和合”文化无疑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文化情结、价值观念,深深扎根于中国人的灵魂深处。以“以和为贵”“天人合一”为理想境界,“和而不同”“执中致和”为精神内核的中华“和合”文化,在历史进程中显示出强大的兼容并蓄、涵容异质、多元整合、求同存异能力,为中国这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以与时俱进、海纳百川的姿态吸纳现代文明、开创崭新社会政治制度提供了十分丰富的思想和精神养料。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了传统政治文化的“和合”基因,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开创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独特政治组织及其制度。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中南海勤政殿成立。这是一个由中国共产党和赞成“五一口号”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等组成的新型协商议事机构雏形。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成功召开,则是以“共商国是”的方针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建构。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基于中国具体国情和文化传统,有别于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制度性变革。
在组织结构设计上,人民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政治上具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既符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政治理念,又充分体现了我国崇尚兼容并包、以和为贵、和衷共济的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和合”文化理念、运用“和合”文化理念、弘扬“和合”文化理念的重要政治舞台,人民政协的制度设计既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普遍性,又符合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在规范意义上,社会系统中人与人之间有性别、年龄、能力、性格等方面的分别,社会结构里也有因民族、宗教、地域、阶层、文化、职业等形成的差异。而人民政协制度的设计正是在承认和尊重差异的基础上,通过政协这样一种政治组织来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大共识,由此达到国家治理的优化和社会运行的和谐有序。
在机制设计上,人民政协用协商而不是竞争的方式来处理不同政治主体间的关系,实现“和”的社会秩序。在具体国情中,人民政协一以贯之的属性就是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的统一战线对外是斗争性与革命性的统一,对内是协商性和民主性的统一。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机制既正视各种差异性、多样性,同时又采取平等的、友善的、坦诚的、妥协的、包容的、柔和的方式。毋庸讳言,这种协商之“和”,并不是不讲原则,这是“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在人民政协工作中的充分体现。显而易见,人民政协“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诉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体现了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和实生物的和合文化。”这一机制设计能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找寻到历史的逻辑。
总之,“和合”文化嵌入人民政协的制度架构,是立足于中国政治文化和政治实践的一种民主形式,并被赋予了时代内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离中国的历史和文化,难以说清中国道路的历史必然和必要性,难以说清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和它对中国历史上治国理政智慧的继承性,难以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所蕴含的中国话语、中国风格和中国气魄。
制度实践发展与“和合”文化的丰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从人民政协发展的历史和文化学的角度考察,“和合”文化的丰富发展与人民政协制度实践的展开是同频共振的。
“和合”文化客观真实地体现了人民政协制度运行的客观规律,规范和引导人民政协的实践活动。与此同时,伴随着人民政协制度实践的不断展开和创新性探索,不仅拓展了“和合”文化概念的外延,而且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了“和合”文化的内涵,挖掘出了极富时代性的价值。
一方面,“和合”文化对多样性和多元化的倡导,对多元共存和发展的强调,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具有一定的契合性,这为人民政协制度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精神资源和文化背景。如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就具体体现了“和而不同”的精神要旨,成为人民政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的基本价值取向。人民政协从诞生之日起,就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运行现实和政治体制特点提出了“大团结、大联合、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70多年来,人民政协高举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为实现祖国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人民政协的制度实践和创新性探索丰富了“和合”文化的时代内涵。例如,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在规范化程度、程序性建设和制度化水平上不断完善,通过扩展凝聚共识职能、吸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途径,最大限度包容不同民主党派和不同社会群体;通过网络议政以及协商会、调查研究、座谈会等形式集思广益,进行真诚、客观、平等的交流和对话。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凝聚共识的具体活动中,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涵盖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协商中,各个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各方面的不同意见,甚至反对意见,都可以得到充分表达、充分反映,是一个“去同取和”的过程。这种“去同取和”既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和合”思想的应有之义和自然延伸,又诠释了“和合”思想的当代价值。
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的中国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同样,人民政协制度也不例外。70多年来,人民政协经历了“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民主协商机构”到“专门协商机构”的历史阶段。把人民政协定位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和合”文化当代价值的体现,蕴含着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新时代的丰富内涵,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的现实要求,赋予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的新定位和新使命。这一切集中体现了人民政协制度的功能优势,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之治”的智慧和文化魅力。
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与国家治理结构具有极高的契合度,体现着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和协商民主的内在特征。人民政协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把社会各界人士的诉求表达纳入国家治理的轨道,由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从人民政协发展与中华优秀文化相关性分析,人民政协制度走向更加成熟、定型与中华文化理念的丰富、发展密切相关。
用辩证、科学的态度对待中华传统文化,汲取优秀精华为人民政协发展所用,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特别是充分挖掘“和合”文化蕴涵的当代价值,研究“和合”文化在人民政协工作与建设中的作用,对于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在传承“和合”文化基因的同时,还必须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将包括和合文化在内的中国优秀政治文化特质、中国民主革命的精神血脉和中国共产党科学的政治文化精神融为一体,并以开放的文化心态,吸纳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为我所用,为深化新时代人民政协制度的实践提供更为厚重的文化基础和精神养料,从而使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作者系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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