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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贫困治理能力是确保脱贫质量的关键

2020-06-12 08:49: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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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脱贫攻坚工作艰苦卓绝,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决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分析对比今昔扶贫数据和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可以看出,随着2020年以后绝对贫困的消除,我国扶贫工作面临的形势也将发生重大变化,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由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转变。随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实施,绝对贫困将被彻底消灭,相对贫困问题会逐步凸显,这将成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我国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解决相对贫困,重点在于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策略在于创造更多发展机遇,目标在于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美好生活。这需要树立整体思维,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制度建设,统筹协调投入更多资源。

  二是由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向确保稳得住、不返贫转变。应当看到,有的地方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具有暂时性、脆弱性,极易因为家庭成员大病、农产品滞销、扶贫补贴政策停止等主客观原因返贫。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的:“已脱贫的地区和人口中,有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有的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有的就业不够稳定,有的政策性收入占比高。”可见,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如何在解决好绝对贫困问题的基础上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对于已脱贫的地区特别是区域性整体贫困地区而言是一个重大考验。

  三是由农村主战场向统筹城乡发展转变。随着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农村和城市的相对贫困问题相互影响、产生共振,只有统筹协调,才能最终解决。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农村和城市存在的相对贫困问题,要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坚持城乡统筹兼顾,不断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提升贫困治理能力是确保脱贫质量的关键。基于以上分析,顺应时代发展,提升贫困治理能力,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社会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措施,切实加大因病因残致贫人口帮扶力度。引导各地把握好医疗保障程度和水平,确保政策合国情、可持续。推广覆盖贫困人口的商业性保险,可考虑由政府出资投保,特别是区域性整体贫困地区,出小钱,办大事。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前采取帮扶措施,避免返贫之后再补救。随着地方财力的增加,着力解决农村留守空巢老人贫困和养老问题,将符合条件的空巢老人纳入低保范围,大力推广村庄自办老年食堂等居家和社区结合的养老模式,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养老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村庄常住人口状况和流动趋势,合理规划建设配套公共设施,避免闲置浪费。统筹整合已有的各项扶贫政策,使已有的救助体系、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跟得上并及时发挥作用。

  二是下大力气做好做强扶贫产业。加强扶贫产业发展与市场需求的跟踪研判,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遵循产业和市场规律办事。鼓励盘活农村耕地、林木等集体经济资源资产,推动资源资产化、股份化、产业化,培育壮大集体经济,通过能人带动产业促进增收,稳住刚脱贫的群众不返贫。积极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辟细分市场,打造知名品牌,把扶贫产业做特、做优、做精。深度贫困地区可以结合中央扶贫资金,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和已有的农业产业,逐步从其他地区引进适合的产业发展;同时,产业发展要突破只重生产、不重销售的局面,政府加大绿色、有机产品的营销宣传力度,建立起农村电商等相应的市场销售渠道,使生产和销售对接,形成一套完善的产业体系。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统筹规划和保障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扶贫产业开发创造更好营商环境。

  三是做好扶志扶智,保持政策稳定。继续加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帮助脱贫人口开阔视野、学习技术,不断更新思想、改造观念、加强信心、增强斗志。教育是扶贫工作的长远之计。要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要注重贫困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年轻人有斗志、有知识、有能力。拓宽科技扶贫渠道,构建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企业和科技人员理顺与帮扶对象的收益关系。可通过资金或技术参股方式,共享利益、共负盈亏,调动工作积极性,构建帮扶长效机制。考虑到扶贫工作稳得住、不返贫的艰巨性,要坚持贯彻“四个不摘”政策,对“摘帽”的特别贫困地区和贫困县,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把脱贫质量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作者:田婧,系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董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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