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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路径选择

2020-06-10 10:56:08 来源:人民政协报 钱振明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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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作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通过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三项基本职能,参与国家治理,成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政治力量。要切实承担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使命与责任担当,参政党必须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改善履职条件,提升履职本领。

    参政党履职能力是参政党履行职能所应具备主观条件的集中反映,主要表现为参政党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有的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履职方向的能力,组织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和建言献策的能力,善于提出意见建议、开展批评和实施监督的能力,凝心聚力、组织和动员党派成员协同参与国家治理的能力,以及主动发现和解决自身思想及作风问题的能力,并且受参政党内部组织成员履职观念和责任意识、组织结构及运行状态等因素制约。国家治理是参政党履职的作用对象,同时亦构成参政党履职的外部环境条件。国家治理体系特别是国家治理的领导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及其运行状态,是影响参政党履职客观表现的重要因素。因此,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不仅仅是一个参政党自身建设问题,而是由外部制度完善和内部组织改进构成的系统工程。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的前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规范着参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活动方式,是影响参政党履行职能客观表现的决定性因素。参政党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之间相互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政党协商的机制和程序是否完备、作为多党合作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人民政协作用是否充分发挥,都决定着参政党履行职能的行为方式和实际效果。

    加强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促进参政党更好履行职能,必须完善参政党履行职能所需外部制度,坚持和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要健全执政党与参政党相互监督机制,畅通参政党民主监督渠道。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实现参政党组织直接参与的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各类协商的程序化。要推进参政党履职条件保障机制的规范化,健全知政明政机制、考察调研机制、工作联系机制、协商反馈机制,为参政党有效履职提供条件和机制保障。

    思想政治建设是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的首要环节。中国的参政党作为现代政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格局中的重要政治力量,必须强化各级组织的政党功能,清晰自身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和重要监督者角色。参政党的政治建设以致力于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的思想建设为基本手段。思想建设的目的在于巩固参政党全体成员的政党意识、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认同感,特别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这是参政党履行基本职能,做好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根本前提和基本要求。

    组织建设是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组织是参政党履职的载体。恰当的组织规模、相对稳定的组织成员、合理的组织结构、有效的组织运行,都是参政党履行职能必不可少的要素。组织建设的任务不仅是发展新成员、培养和提高参政党组织成员参与国家治理的素质水平、形成相对稳定的履职骨干力量,更重要的是凝心聚力,促进组织形成严密的组织关系、有效的组织运行,以支持其职能履行。

    要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发挥好基层组织在参政党履行职能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强化机关建设,在参政党内部形成强有力的履职辅助机制。参政党机关作为承担参政党履职辅助性事务的专门机构,同时承担参政党组织体系运行的协调和参谋职能。这就要求参政党机关作为参政党履行职能的专门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好参政党履职的参谋、协调、服务功能。参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工作态度和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参政党履职表现。要通过加强机关学习教育、能力培训和严格考核与激励,以及形成必要的交流乃至退出机制,优化机关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

    制度建设是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的关键。制度是规范组织和个人行为的规则体系,是组织体系有效运转的基本保障。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制度、骨干成员选拔培养制度、参政议政激励制度、基层组织活动常态化制度、机关效能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参政党组织化程度,推进参政党履职规范化。参政党内部制度建设的关键,不仅在于建立各种规则,更重要的是确保合适的规则一经制定颁布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制度的贯彻落实不仅取决于人的制度意识和对制度的自觉遵守,更有赖于制度执行过程中是否有相应配套的监督机制发挥作用。参政党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用监督措施来保障制度对各级组织和成员的约束力。

    作风建设是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参政党作风是参政党组织及其成员在从事或参与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各种履职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是决定参政党是“什么样的参政党”的外在表现,关系其外在形象,更关系其能否拥有必要的群众基础,关系其影响力大小,关系其在国家治理中应有作用发挥的程度和效果。一个参政党的作风好,领导班子成员、骨干成员能深入实际,善于调查研究,切实关注社情,认真了解民意,就能提高建言献策质量,发挥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政治协商的作用。

    坚持和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把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转化为现代国家治理效能,必须加强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激发和实现参政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作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改革深化的总目标,同时也构成了参政党履职能力提升并转化为实际履职成效的重要制度性因素和外在推动力量。从参政党自身的思想政治、组织、制度、作风建设着力,同时,从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力,是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的可行路径。

    (作者系苏州大学教授,民进江苏省委会副主委、苏州市委会主委)

[责任编辑: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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