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作者:福建省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李志勇
漳州市强化源头治理,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2019年7月,全市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等8位市领导任副总指挥,分别牵头负责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九龙江和厦门湾南岸综合治理攻坚战、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城市生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战八大攻坚战,推动形成党委主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加强对督察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的排查整治,以污染防治攻坚办为平台,牵头组织全市各地、各部门对水、气、土、海洋、自然生态五大类的68种污染源进行深入排查。完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专项规划编制。2019年推动水电站下泄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联网672座,全市拒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55个。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推动建立市领导挂钩重点问题及信访件机制,做到“一案件、一方案、一领导、一套人”,以“项目化、清单化、表单化、责任化”工作模式,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清零销号。通过拓展投诉渠道、压缩办理周期、采取领导挂钩包案等办法,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整合相关部门执法力量,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有效整治了龙海榜山岭口“插花地”、市区恒坑支流“结合部”、长泰枋洋流域等一批“散乱污”问题;抽调芗城监测力量、高新区执法力量,核查台投区“互联网+督察”转办件;推动漳浦矿山生态治理,根治华安友利石墨污染问题。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案件数量下降,办理质量逐步提升。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等多项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并转为实践。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时限缩短、环节精简、权限下放等措施有力有效,排污权交易指标由环评审批前取得改为投产前取得。此举激活了项目投产资金流约7000万元,实现了减排受惠、排污缴费。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改变年度大批量单批次的办法,采用按季度分批量分批次的模式;改变征求业务科室意见的办法,运用信息网格平台统计量化得分;改变以往生态环境单系统内掌握的情况,采用由全市职能机关全系统掌握的模式,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环境信用结果官网公示,并与发改委、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漳州银监局等10多个部门共享。
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修编《漳州市环境功能区划》,区分《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漳州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等区划修编,出台漳州市生态环境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2020年元月起实施的《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将农村饮用水水源纳入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范畴,受益人口将增加19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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