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失能老人多些关爱
作者:心 月
最近,有两起案件令人震惊。一例是江苏溧阳别桥镇一名83岁瘫痪老年女性在家中被保姆闷死。一例是陕西榆林市靖边县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埋在废弃墓坑内,后被警方解救。这两起案件突破了法律底线,也击穿了道德底线和人伦底线,相关犯罪嫌疑人必将依法受到严惩,事件也引发人们的思考。
首先,它激起了人们内心无比的愤怒。因为,我们刚刚经历疫情大考——一场护卫生命的战斗!看到多名90多岁高龄患者在医护人员精心护理下战胜病魔,很多人眼眶湿润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大灾大难面前,我们的医护人员,我们的救援队,拼尽全力不放弃任何一个人!尊老爱幼、扶老携幼,体现在国家行动中,彰显着国家精神,也是每个普通人践行的道德准则。
沧海桑田,不变的是孝老爱亲。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不知不觉它已渗入中国人的文化血液里,经过一代代传承,化作今天为人的立身之本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源头。而犯罪分子在施恶的那一刻,孝老爱亲早已被自私、残忍和疯狂践踏在脚下。
当尊老爱幼无法靠亲情和道德实现,法律应该为每一位老人撑起保护伞。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需要深入宣传和落实,在生活中,亲情代替不了法治。无论老年人多么依赖和需要子女,老年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权益绝不允许以各种借口肆意侵犯和剥夺。从国到家,走法治的路,我们须更加坚定和努力。
在决战脱贫攻坚进程中,绕不过农村失能老人养老难的问题。丧失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成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后,农村老人能否安度晚年,更多地要靠儿女的孝心。虐待和遗弃父母的人终究是极少数,大多数家庭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对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照料得不够好,这些家庭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帮扶。值得欣慰的是,近日,五部门部署有序推进生活不能自理并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应养尽养,继续推进“三区三州”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建设。
面对全国城乡数千万需要照料的失能老人,养老护理事业的推进不能等。正如当年广大农村养老保险从零起步,一点点建立起来而后铺展到全国,养老护理也该尽快搭建起覆盖城乡的制度框架,从无到有行动起来。在城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给有需求的家庭。在农村,尽可能建设敬老院,提供足够床位集中供养。
养老护理,单靠一个家庭的道德自觉或一家企业的公益之心都不够,要汇聚全社会的力量把这件事做好做细。政府部门应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同时,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到老龄事业中,如果社会组织能够下沉到社区、乡、村,并与社区医院、村卫生室的家庭医生携手,多做一些具体事情,比如调查访问、建议督察甚至上门服务,真正能够对日常护理起到帮助、指导和督促作用。这样,通过全社会的不懈努力,相信许多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处境会得到改善。
分享改革的成果,获得更多的幸福感,不能忽略失能老人。有了国家社会的帮扶,有了法律的保护,有了每个家庭的付出,我们相信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将拥有安宁快乐的晚年。(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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